延政办规〔 2025 〕 5 号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 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现将《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年 9 月 8 日
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
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树立绿色生态品牌,全面提升我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提高竹笋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区域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准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推进竹笋产业化经营,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生态延平、绿色竹笋”为总体目标,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 3 万亩。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基地农户投入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竹笋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三、建设措施
(一)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区、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推行统一品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包装销售的“六统一”管理制度;绘制基地位置和生产地块分布图,对基地生产地块统一编号,以便管理。
(二)建立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 在“六统一”的基础上,各单元基地、农户填写好基地农事记录和投入品档案;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投入品市场准入和公告制度,从源头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三)建立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以区农业农村局以及林业局相关业务站办为依托,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标准化竹笋示范基地;加强基地农户竹笋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要点。
(四)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竹笋基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基地环境质量保护,不得在基地周边方圆 5 公里内和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内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为绿色竹笋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地农户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竹笋产品抽检,确保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对绿色食品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社会监督网络。
四、工作步骤
(一)建设初期。 成立区乡两级工作专班,建立区、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地保护区、试验田、投入品专供点,开展申报工作,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咨询公司进行第三方服务,同期签订服务合同并着手开展工作。
(二)建设中期。 健全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管理在内的七大体系。完成对基地各级人员的绿色食品培训,设置绿色食品宣传栏。每年至少完成 4 次对基地建设的监督检查,在基地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田间试验,指导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协助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证书产品产量所对应的原料量和覆盖面积,高于基地总产量和总面积的 15% 。
(三)建设后期。 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纠,申请验收。收集试验田数据比对分析,对效果良好的技术加以推广;整理档案资料,提交确认申请,做好验收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确保基地建设顺利实施,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延平生态环境局等区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统筹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区财政设立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控制在 60 万元以内,主要用于开展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技术保障。 设立专家技术小组,保障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协助工作专班制定绿色竹笋生产技术规程、生产使用手册、绿色食品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绿色食品技术培训。
(四)强化宣传培训 。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绿色食品知识,正确引导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强化监督保障。 工作专班要加强基地建设工作的跟踪推进,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综合考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创出成效。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项目完成后自动废止。
附件: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
基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
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竹笋)
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叶文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詹泉照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胡裕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承锦 区林业局局长
陈阿旋 区发改科技局局长
虞发锋 区工信商务局局长
余金明 区司法局局长
周 锋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钦良 区住建局局长
温阿丽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克生 区水利局局长
陈钰林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范仁忠 延平公路分中心主任
李声逢 区供销社主任
杨 晖 延平生态环境局局长
苏 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华弟 延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凤英 西芹镇镇长
吴作旭 夏道镇镇长
胡奕斌 炉下镇镇长
吴安延 南山镇镇长
魏乾勇 茫荡镇镇长
陈国明 大横镇镇长
余光华 来舟镇镇长
王国钟 王台镇镇长
潘丽媛 峡阳镇镇长
谢 俊 塔前镇镇长
郑 毅 太平镇镇长
纪贵生 樟湖镇镇长
刘 宇 洋后镇镇长
李 薇 赤门乡乡长
陆陈财 巨口乡乡长
工作专班办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胡裕光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江凌、区林业局副局长陈英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质监站、区林业局竹业站组成。负责基地建设的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及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基地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基地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做好基地建设材料整理、归档、上报。办公室人员因工作或职务调整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基地建设申报及验收材料汇总,举办每年至少一次的培训;组织绿色认证、检测;申请建设经费,第三方服务采购招标并与中标方签订全程服务合同;开展投入品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绿色食品生产行为进行调解、裁决、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配合区林业局做好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及监督指导等各项工作。
区林业局: 建立区、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负责对接各乡(镇)、村基地单元;协同农业农村局收集七大体系资料;建立基地保护区、试验林、投入品专供点;协同农业农村局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监督检查以及投入品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绿色食品生产行为进行调解、裁决、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协调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竹林承包协议等工作。
区发改科技局: 负责基地内农业经营主体的现代科学技术培训和指导;选认优秀科技特派员到基地内企业;积极申报基地内有关科技开发和应用项目。负责基地内有关项目的管理,确保不批准基地周边方圆 5 公里内和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的立项。
区工信商务局: 负责围绕竹笋产业链进行对外招商;扶持培育竹笋加工企业,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和省级龙头企业等,提升企业和品牌知名度;推动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电商等平台推荐本地竹笋特色产品,推进开拓国内外贸易市场。
区司法局: 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解决竹笋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土地用地规划问题。
区住建局: 负责建设工作中配套设施建设的施工许可审批办理相关事宜。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建设区域内进出区农村公路规划网内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镇)农村公路规划网内道路的路政安全生产管理。
区水利局: 负责基地内水利基础设施规划相关事宜。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企业生产加工后的竹笋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指导竹笋产品生产标准和指标,开展竹笋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延平公路分中心: 负责建设区域内进出普通国省道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区供销社: 负责供销社乡(镇)农资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登记绿色食品可用肥料及农资店绿色农资购买情况台账。
延平生态环境局: 负责基地农业生态环境的工业污染防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并定期提供延平区环境质量现状证明材料。
区财政局: 负责基地建设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建设工作。
延平公安分局: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生产、收储、销售、使用国家违禁农药案件,对重大案件的责任人依法处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生产基地的组织规划与生产实施,协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林业站作为乡(镇)基地组成单元需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落实本乡(镇)的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基地村成立绿色竹笋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做好基地村竹笋种植生产技术服务。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品供应管理、产业经营等 5 个工作小组。
质量监督小组: 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基地监督检查或抽查工作;各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基地建设监督检查或抽查工作。
技术指导小组: 成员由区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组成,负责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生产环节技术指导服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宣传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小组: 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延平生态环境局、延平公路分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基地设施建设,改善基地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投入品供应管理小组: 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负责基地农业投入品监督、销售、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