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R —2021—01070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 2021 〕 81 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 2021 — 2025 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 — 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 2021 — 2025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 — 2035 年)〉的通知》(国发〔 2021 〕 9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 — 2025 年)〉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1 〕 74 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长政发〔 2021 〕 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科普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区域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基础支撑。
(二)原则
—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 —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科学共同体、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大科普格局。
—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 —扩大开放合作。开展科学素质区域交流,共筑对话平台,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三)目标
到 2025 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 18% ,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工作载体创新升级,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社会化大科普格局更加健全,大众科学传播体系基本形成,科学素质建设区域开放与合作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提升行动
着力协同社会各方,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实施 5 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 —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弘扬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等,将求真务实、理性质疑、开拓创新等科学家精神及科学精神融入课程与教学。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增强家长科学教育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推动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落实科学课程标准,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鼓励青少年走进自然,激发和保护青少年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把自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有创新潜质学生个性化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
—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
— —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通过实施英才计划,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支持中小学校每学期到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及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机制。支持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场馆等校外场所依据课标开发科学教育活动和课程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
—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
(责任分工: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农村科技文化服务体系,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激发农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
—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重点打造 5 个以上乡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为主要对象,以教育培训、跟踪服务、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体系。建立农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评价管理办法,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分别给予 3000 元、 5000 元、 10000元一次性补助。加强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 30 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健全人才下乡返乡留乡激励机制,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大对农业领域高精尖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外国专家的引进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经济实体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探索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派遣科技特派员1500 名,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 —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劳动和技能竞赛,持续办好“十优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挥职教集团、技工教育集团等职业教育引领作用,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和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体系。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到 2025 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25 万人次。
—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责任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 —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市老干部(老年)大学提质扩容,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责任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升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形成以“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核心的科技课程体系,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完善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
— —在公务员管理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 5 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科普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 + 科普”模式。
—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探索建立科学传播专家工作机制,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科普场所(含企业生产线、专题展示馆),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际科学城)、河西科技创新走廊、计算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种业“硅谷”等四大协同创新板块,推动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族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责任分工: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
—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推进产业数字化,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一批高水准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出一批智能企业、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打造一批灯塔工厂、无人工厂、智慧车间。着眼未来,重点发展计算产业,加速先进计算赋能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世界计算·长沙智谷,推动计算力成为生产力强大引擎。加强“科普长沙”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省、市平台构建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
(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 —落实国家和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及全市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加快建设各类主题科普公园、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和社区科普馆等科技、科普活动场所。加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联动,放大科普活动影响。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科普教育功能。
—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组织开展科普研学旅游,促进科技场馆与科普基地等科普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共建共享。
(责任分工: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村农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
—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利用已有设施完善市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市域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派单、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接单、群众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 —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 —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推进科学传播职称评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设立科普专业。
(责任分工: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村农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科学素质开放交流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构建内陆地区全方位开放新高地。
— —助力长株潭都市圈发展。为推进长株潭一体化进程、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提供智力支撑。共同推动高水平学术交流,创办长株潭科技论坛。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长株潭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共同推动“大科普”生态圈建设。推进科技教育场馆、科普宣教资源、科普专家资源、科普信息化资源、科普活动资源区域协作共享。
— —促进“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高水平办好世界计算大会、互联网岳麓峰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智能制造峰会等高水平行业性展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 —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优势和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责任分工: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长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 — 2025 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对区县(市)考核内容,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各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计划和考核内容,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科协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培训,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支持本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落实“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办法,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加大相关投入,为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提供保障。
(二)机制保障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科学素质工作推进机制。
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市人民政府对市直部门、区县(市)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相关部门配合国家部委和省人民政府对长沙市实施工作检查评估,配合国家部委加强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
(三)条件保障
完善法规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加以完善。落实支持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盈利的公益性科技教育、科技传播和科学普及机构,推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免费开放。充分调动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工作队伍。
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级政府安排经费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并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四)进度安排
2022 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国家《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和省、市《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宣传工作。 2023 年,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对实施本方案进行中期督查。 2025 年,对“十四五”期间落实本方案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