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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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 2022 〕 2 号)和《郴州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方案》(郴政办发〔 2022 〕 6 号)精神,沿着永兴县 “ 五区并建 ” 目标,持续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永兴县市场主体高速度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结合永兴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 2022 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5058 户以上,其中企业新增 889 户以上;到 2022 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超过 30348 户,其中企业数量超过 5335 户;到 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数量突破 4.2 万户,力争达到 4.5 万户,其中企业力争达到 1.1 万户。

(二)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 2022 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突破 13 家,新增 “ 四上 ” 企业 73 家以上,培育省级及以上 “ 专精特新 ” 小巨人企业 3 家以上,培育外贸实绩企业 1 家以上;到2022 年末,外商投资企业达到 63 户以上;到 2025 年末,培育(发展)上市公司 1 家以上。

(三)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 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 打造企业开办新模式。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 “ 非禁即入、非限即入 ” 普遍落实。进一步挖掘释放住所资源潜力,推行 “ 一址多照 ” 、集群注册制度,稳步推进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 “ 一网通办 ” 平台,全面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企业开办 “ 四减 ” (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 “ 四零 ” (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 “ 一网通办 ” 服务。(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管理部、人民银行永兴县支行、县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创 “ 证照分离 ” 改革新路径。持续开展 “ 减证便民 ” 行动,全面落实省市 “ 证照分离 ” 改革要求,严格按照 “ 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 四种方式分级分类事项清单实施 “ 证照分离 ” 改革。按照统一部署,扎实推动 “ 一照通 ” 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 “ 一码涵盖、一照通行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审批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畅通简易注销新渠道。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范围,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简易注销制度。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 3 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永兴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县人民法院依法参与)

(二)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发展格局

4. 继续做大 “ 小个专 ” 。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创新创业。依托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主体队伍。支持职业院校开设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课程,引导鼓励年轻人创新创业,培育直播营销、跨境电商等新型主体。加大专业市场培育力度,积极引导专业市场内的市场主体加快登记注册。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5. 积极推进 “ 个转企 ” 。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符合条件的 “ 个转企 ” 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整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税务、人社等部门业务办理事项,推动实现 “ 个转企 ” 登记程序 “ 一件事一次办 ” 。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荣誉信息,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支持顺利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转型企业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延续至转型企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永兴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6. 实施 “ 四上 ” 企业培育工程,扎实做好 “ 小升规 ” 。建立 “ 准四上 ” 企业库,加强对临规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监测,深入企业走访服务,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建立存量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开展 “ 规转股 ” 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统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联、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7. 深入开展 “ 规做精 ” 。大力实施产业发展 “ 万千百 ” 工程,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企业,从稀贵金属精深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中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实施企业标准 “ 领跑者 ” 制度和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8. 紧紧围绕 “ 五区并建 ” ,着力培育重点市场主体。深入实施产业大发展、创新大突破、乡村大振兴、开放大驱动、招商大引资等行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促进先进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旅企业、外资外贸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医疗康养企业等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9. 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力度。落实 “ 六大强农 ” 行动,实施“ 千社 ” 工程,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企业,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持续推进 “ 快递进村 ” 工程。〔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10. 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升级优化 “ 双创 ” 平台,加大对专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的培育力度,完善 “ 众创空间 + 孵化器 + 加速器 ” 全孵化链条。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县科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三)打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1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 “ 免申即享 ” ,确保中省市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加大自主创业资助和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人员发放扶持补贴。深入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积极推进股权质押、专利质押等贷款业务,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进一步加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力度,推动各项招商政策落地落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永兴县支行、县政府办(金融证券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12.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认真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切实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供销联社、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13.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民生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公益诉讼制度,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查处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全面保市场主体产权等合法权益。发挥 “ 互联网 +监管 ” 平台的作用,推进部门联合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企业 “ 无事不扰 ” 。推行宽严相济执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行落实省、市 “ 免罚规定 ” ,推行轻微违法 “ 首违不罚 ” ,充分运用行政建议、警示告诫、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野蛮生长、无序扩张。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参与,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14. 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全面落实《郴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行行政效能 “ 红黄牌 ” 和政务服务 “ 好差评 ” 制度,编制《永兴县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全力打造 “ 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 一流营商环境,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开办初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到 “ 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 。优化企业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其他行政审批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15. 深入开展 “ 查无 ” 行动。全面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按照 “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 的原则,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动,督促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县房产管理部门、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为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市场主体出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政审批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 “ 一把手 ”工程,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永兴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机制,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顾问,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指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相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 金融证券办 >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供销联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管理部、县工商联、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人民银行永兴县支行、县税务局、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补充。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为推进机制成员,并指定一名股室负责人为推进机制联络员。

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电话: 0735-5531011 ,联系人:陈裕 13786566092 ,邮箱: 2509671398@qq.com )。

(二)明确职责分工。 推进机制办公室承担推进机制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季讲评会和专题会议,统计、分析、监测市场主体数据,调度、督促全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统筹、督导、检查、考核,编印工作通报。指标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制定牵头指标任务完成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分解到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具体部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并负责牵头指标数据的统计。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立足单位职能职责,制定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全力配合牵头指标单位工作。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是召开协调会议。包括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由推进机制办公室承办,安排部署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推进机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申请不定期召开。二是加强数据统计。各指标单位每月 18 日前将指标数据报送至推进机制办公室,数据必须由单位统计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把关,按时按要求报送。三是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月18 日向推进机制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月打算,推进机制办公室结合督导、约谈、讲评等情况,及时下发通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召集指标牵头单位、部分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县委县政府将全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强化督导约谈。推进机制办公室不定期联合县纪委监委、县优化办对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导情况纳入通报内容。推进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对每月在全市排名靠后的指标牵头单位、在全县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

(四)广泛宣传推介。 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横幅、微信、报刊、电视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公众及时知晓新政策、新进展、新成效,积极营造崇尚创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五)强化经费保障。 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经费,由推进机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县政府批准后,县财政予以统一安排和保障。

附件: 1.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增量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提质目标任务清单

3.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考评细则附件1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增量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提质目标任务清单附件3

永兴县市场主体大发展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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