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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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湖南省 “ 十四五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湘政发〔 2021 〕 13 号)、《郴州市 “ 十四五 ”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郴政办发〔 2021 〕 44 号)以及《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 十三五 ” 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 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全县 4422 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城乡新增 336 名残疾人就业;对 7800 人(次)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家长满意率达到 90% ,投入康复经费近 600 余万元,为 4476 人适配了假肢、轮椅等各类辅助器具,实施残疾人抢救性康复救助 306 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 95% ,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57 名,高中阶段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135 名;为 800 名农村残疾人量身打造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发展生产;为 1310 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开展下乡上门评残办证 2987 人;为 204 户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永兴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在 “ 十三五 ” 期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乡分布不均衡,专业服务人才匮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就业、康复照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和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国、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加大残疾人扶持力度,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 ; 坚持突出农村、下沉基层 ; 坚持固根基、提质量 ;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一)强化残疾人民生保障服务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农村残疾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扶残助残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实时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医疗和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危房改造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对残疾人搬迁户社会保障兜底、稳岗就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帮扶。

2. 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乘坐县内公共汽车的优惠与便利工作。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按政策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完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优惠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3. 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继续实施 “ 阳光家园计划 ” ,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4. 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额代缴政策,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予以部分代缴。落实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推动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与在训儿童购买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障工作。

5. 构建残疾人救助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与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的合理衔接。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在重特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持续开展 “ 爱心助残、携手同行 ” 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残助残。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1.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落实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体检新要求,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逐步落实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激励。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2. 全方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 “ 点亮万家灯火 ” 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场地设备、金融信贷等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 “ 全程网办 ” 。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平台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开发残疾人灵活就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自媒体等新就业形态,支持残疾人从事手工制作等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 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制定实施《永兴县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021-2025 年)》,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骨干人才培养,培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人才和岗位精英,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流程,健全盲人保健按摩服务和技术规范,完善职称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

4. 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持续开展 “ 就业援助月 ” 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要求重点帮扶。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多措并举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三)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

1.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继续针对先天性结构畸形等疾病实施干预救助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大力推进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夯实县、乡、村儿童保健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和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加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防止老年人跌倒、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2.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与应急保护。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

3. 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 “ 互联网 + 康复服务 ” ,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创建一个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站,提升社区康复能力。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逐步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县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落实康复人才职称评定办法。

4. 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提升配置服务能力,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四)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教育融合发展

1. 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进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 12 年免费教育。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按规定对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予以资助。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吸纳残疾学生就业和实习实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省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 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大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力度,不断向上级输送特殊体育人才。实施 “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 ,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鼓励开展各类 “ 残健融合 ” 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3.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加 “ 书香中国 · 阅读有我 ” 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 “ 残疾人文化周 ”“ 共享芬芳 • 共铸美好 ” 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鼓励县级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发展特殊艺术,鼓励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优秀残疾人作者和残疾人题材图书出版。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 “ 五个一 ” 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

(五)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永兴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 “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 规定。优化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推进各级政府及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基本达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库,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升精准改造水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2. 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信息无障碍领域尤其是信息产业发展,不断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发展环境,推广应用手语视频交流、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无障碍信息服务功能。支持建设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促进听障人士交流为主和其他残障人士出行为核心的 “ 无障碍综合服务区 ” 。(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1. 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法相关配套制度。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认真落实 “ 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责任制,加大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完善残疾人工作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方面意见。

2.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降低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案件范围,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依法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

(七)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1. 加强残联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县、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鼓励其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改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其履职能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 “ 代表、服务、维权、监督 ” 职能。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重视各级残联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加强全县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素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 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鼓励乡镇(街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

3. 增强基层服务与管理能力。鼓励各地发挥地方优势创新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措施。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社区)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现 “ 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 ” 。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4. 树立自强典范和营造社会助残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残疾人自强榜样典型为示范,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调动残疾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残疾人感恩回报、奉献社会,为建设现代化新永兴贡献力量。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办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5. 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坚持以党建引领助发展,推动助残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制定并定期发布助残服务项目清单和承接助残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清单,搭建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助残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大局,深入开展 “ 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 、 “ 关心我的残疾人邻居 ” 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积极推广 “ 湘助残 ” 志愿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以平台为中心的 “1+X” 志愿服务模式,为残疾人提供专业、便利的志愿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6. 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第三代残疾人证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 “ 跨省通办 ” 。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加强数据的动态更新、分析研判和成果转化。发挥全省残疾人基础数据共享共用平台作用,促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强化残疾人服务大数据支撑。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按规定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加快构建科学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项目倾斜。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实施监测评估。 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要将 “ 十四五 ”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 十四五 ” 期末,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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