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CR—2021—01018
株政办发 也 2021 页 21 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株洲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公室 绎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株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目 录
前 言 .................................................................................................8第一章 发展基础 ...........................................................................9第一节 农业生产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9第二节 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10第三节 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扎实推进 ........................................ 11第四节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12第五节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13第六节 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稳步推进 ........................................13第七节 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14第二章 发展形势 .........................................................................16第一节 发展机遇 ........................................................................16一、战略叠加效应带来新机遇 .................................................16二、涉农政策利好释放新红利 .................................................16三、农村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 .................................................16四、 “ 双循环 ” 持续注入新动能 .................................................17第二节 面临挑战 ........................................................................17一、资源环境束缚有待突破 .....................................................17二、农业生产要素供给不足 .....................................................18三、乡村产业竞争力整体不强 .................................................19四、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 .....................................................19五、城乡融合发展依旧不平衡 .................................................20第三章 总体要求 .........................................................................21第一节 指导思想 ........................................................................21第二节 基本原则 ........................................................................21第三节 发展定位 ........................................................................22一、精细农业发展样板区 ........................................................23二、乡村建设示范区 ................................................................23三、深化农村改革先行区 ........................................................23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领区 .....24第四节 发展目标 ........................................................................24一、 “ 十四五 ” 发展目标 .............................................................24二、 2035 年远景目标 ...............................................................26第五节 总体布局 ........................................................................28第四章 发展重点 .........................................................................30第一节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30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30
(一)严守耕地红线 ..............................................................30
(二)提升耕地质量 ..............................................................31
(三)保障粮食生猪有效供给 ..............................................31
(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32
(五)推进全产业链发展 ......................................................33
(六)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 ..........................................33二、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37
(一)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37
(二)加快现代农业产业集聚 ..............................................37
(三)夯实精细农业发展基础 ..............................................38
(四)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38
(五)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39
(六)培育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 ..........................................39
(七)加快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 ..............................40
(八)全面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40
(九)实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 ..............................................41
(十)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41三、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44
(一)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4
(二)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44
(三)培育现代专业化服务组织 ..........................................45
(四)加快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45第二节 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46一、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46
(一)坚持规划引领 ..............................................................46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6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48
(四)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48
(五)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49二、优化农村公共服务 ............................................................49
(一)大力办好农村义务教育 ..............................................49
(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50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50
(四)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50
(五)做大乡村新型服务业 ..................................................51三、全面提振农村消费 ............................................................51
(一)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51
(二)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 ..............................................51
(三)引导农村消费升级 ......................................................52
(四)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52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52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52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52
(三)推进农村 “ 三变 ” 改革试点 ...........................................53
(四)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 ..................................................53
(五)深化推进金融服务改革 ..............................................54
(六)强化乡镇区域服务作用 ..............................................54第三节 推动农民富裕富足 ........................................................56一、促进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 .................................56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57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57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58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9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9二、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61三、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 .....................................62第五章 保障措施 .........................................................................64第一节 落实 “ 四级书记 ” 抓乡村振兴 .........................................64第二节 优先保障 “ 三农 ” 投入 ....................................................64第三节 落实乡村发展用地政策 ................................................65第四节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66第五节 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67第六节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68第七节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68第八节 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69附件:株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储备项目库 ...........70
前 言
“ 十四五 ” 时期是株洲市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的重要阶段,也是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规划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近年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株洲市委经济工作等会议精神,以及《湖南省 “ 十四五 ”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株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主要总结了 “ 十三五 ” 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成效,阐明了 “ 十四五 ” 时期株洲市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等,是全市农业农村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行政职能,进行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未来五年株洲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
“ 十三五 ”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新株洲提供了基础支撑。
第一节 农业生产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 十三五 ” 末,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399 亿元,较 “ 十二五 ”末增长 49.6% 。 粮食生产实现 “ 两稳一保 ” , 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1.5 万亩,总产量 154.7 万吨,全面实现 “ 稳面积、稳产量、保安全 ” 目标。 生猪生产快速恢复, 全市生猪存栏 191.94 万头,生猪出栏 241.21 万头,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超过 60% ,相比 “ 十二五 ” 末,规模养殖比重增加 18% ,产值增长 54% 。 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较快发展, 蔬菜、水果、茶叶、油料产量分别为 331.5 万吨、 41.6 万吨、 0.427 万吨、 8.7 万吨,较 “ 十二五 ” 末分别增长 15.93% 、 35.82% 、 83.03% 、 42.62% 。炎陵黄桃、茶陵红茶、攸县香干、白关丝瓜、醴陵玻璃椒、王十万黄辣椒等农业特色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牛、羊、家禽、水产等养殖业均有不同程度发展。
第二节 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46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7123 家、家庭农场 4561 家。 农产品加工业得到长足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 1196.96 亿元,实现千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735 亿元,培育粮食、蔬菜、畜禽 3 条产值过百亿的产业链。 农产品品牌建设初显成效, 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10 个,企业品牌 10 个,产品品牌 10 个,炎陵黄桃、攸县豆腐、神农茶油、株洲红茶、湘赣红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与日俱增。 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成效突出, 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36 个,国、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12 个。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2 个,休闲农业年经营总收入突破 18 亿元。 农业机械化扎实推进, 农机总动力达到 40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78% 。 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和畜禽良种化率分别达 95.5% 、 100% ,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增强, 基本形成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立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64% 。
第三节 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扎实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建成 9 个国家级标准化蔬菜示范园, 9 个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茶陵县被授予 “ 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 。 “ 两品一标 ” 建设卓有成效, 2020 年新获 “ 两品一标 ” 产品认证 49 个,总数达到 163 个。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 农业生态环境有所好转,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累计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调整结构面积 231.65 万亩次;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 2015年降低 13.7% 、 15%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取得较好成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 86.32% 、95.6%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显改善, 以 “ 四治一改 ” 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市 100% 的行政村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国推介;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总数达 62 万个,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0% ;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26 个,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增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基本得到管控,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52 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80 个。
第四节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农村交通水利设施不断完善, 积极创建 “ 四好农村路 ” ,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1830 公里,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2301公里,建成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4140 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 331座,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人口 118 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 2015 年的 53% 提升到 87% 。 农村民生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全部达标办学;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 90 %以上,所有行政村卫生室 “ 空白村 ” 实现清零;医疗和养老水平稳步提高,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 95% 以上,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 100% 。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茶陵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得到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农村居民收入实现新跨越, 2020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240 元,比 2015 年增加 48.62% ;城乡居民收入比由 2015 年的 2.17 ∶ 1 缩小到 2020 年的 2.099 ∶ 1 ,收入差距比例总体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五节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乡村组织振兴加快推进, 全面推进党支部 “ 五化 ” 建设,农村党支部全面达标,创建省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5 个,打造市县两级示范点 100 个。全市村(社区)全面完成换届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 一肩挑 ” 比例达到 95.1% 。乡村治理效能明显提高, 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公共服务 “ 一门式 ”全覆盖,相关做法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醴陵 “ 网格化 + 微信群 ”等 6 个案例入选 “ 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 。开展了全市 “ 十佳民政(善治)示范村 ” 暨 “ 全市民政(善治)示范乡镇 ” 创建,村规民约、 “ 一约四会 ” 实现全覆盖。 乡村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攸县 “ 门前三小 ” 建设获评全国第二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健身工程覆盖率均达到 100% 。 “ 送戏、送书、送培训、送展览、送电影 ” 等文化活动覆盖每个乡镇,惠及农村群众 300 余万人次。
第六节 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稳步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 株洲市是全国第一批 50个、湖南省唯一的 “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 ” , 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任务, 茶陵县官溪村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样板村,率先在全省建成 “ 全市统一、市县镇村四级联动 ” 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供销合作社改革纵深推进, “ 三大体系、四级贯通、覆盖到户 ” 任务全面落实, “ 一体四司 ” 的经验做法得到省供销社的充分肯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稳妥开展, 有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 “ 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 ” 的联审联办机制,选择了 50个自然村进行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 农村 “ 三变 ” 改革扎实推进, 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经营性收入 5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 56% ,经营性收入 1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 31.6% 。
第七节 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实现 16.34 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 个贫困县、 166 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提前三年实现整体脱贫、同步全面小康,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探索了 15 项在全省、全国率先推行的精准扶贫经验,连续三年在国务院扶贫办论坛作经验推介,社会扶贫 “ 三个一 ” 模式成为 “ 全国精准扶贫十佳典型经验 ” ;炎陵县被国务院督查组评价为 “ 县域脱贫攻坚的样板 ” 。全市 166个贫困村农业产业 “ 一村一品 ” 初步形成,引导 200 多家龙头企业、1500 多家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通过发展产业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共帮扶贫困户 4.3 万户、 13.72 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82.58% 。
表 1 株洲市 “ 十三五 ”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发展机遇
当前,株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全面落实 “ 三高四新 ”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高位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株洲应抢抓时代机遇,加快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战略叠加效应带来新机遇
株洲作为长株潭都市圈核心增长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地位不断上升, “ 一带一部 ”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长株潭都市圈及国家创新型城市等一系列国家区域或专项战略的叠加和推进实施,必将为株洲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带来更多政策、技术、资金等要素支撑。
二、涉农政策利好释放新红利
中央高度重视 “ 三农 ” 工作,新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 年聚焦 “ 三农 ” 工作,强调把解决好 “ 三农 ” 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十九大报告提出围绕 “ 五大振兴 ”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持续增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三个 “ 百千万 ” 工程,大力推进 “ 六大强农 ” 行动,突出打造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株洲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三、农村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
中央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的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灵活、保障更加有力;全省以土地确权登记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纵深推进;株洲市作为全省唯一的 “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将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内生活力。
四、 “ 双循环 ” 持续注入新动能
当前,我国确立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农村消费需求是形成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基础,株洲农村区域广阔,乡村发展的潜在需求巨大,必将成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力量。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和升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发展,长株潭一体化建设需要更多与都市需求相匹配的农业形态,将推动株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 “ 十四五 ” 期间,株洲应牢牢把握 “ 双循环 ” 发展新格局机遇,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农村消费活力,推动果、茶、蔬等优质农产品有效供应长株潭都市圈、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大市场,乃至国际市场,推动全市农业提档升级。
第二节 面临挑战
一、资源环境束缚有待突破
耕地和种子两个 “ 要害 ” 问题突出。一是后备耕地资源匮乏。一方面株洲市市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压力大,全市土地资源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人均耕地仅 0.75 亩,土地资源的承载力较低,后备耕地资源匮乏;另一方面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仍然突出。 近年来,株洲大力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全市重金属污染状况有所改善,但留存污染面积依然较大,2020 年,全市退出水稻种植耕地 24 万多亩,休耕面积达 12.64 万亩,粮食稳产保供压力较大。二是农业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株洲地形狭长,南北跨度大,地形多样,农业种质资源丰富,拥有酃县白鹅、攸县麻鸭、茶陵黄牛、茶陵大蒜、醴陵玻璃椒、白关丝瓜、中华倒刺 鲃 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但种质资源优异基因挖掘和开发利用不够,畜禽品种核心种源对外依赖程度较高,种业企业整体实力弱。
二、农业生产要素供给不足
一是乡村振兴人才短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匮乏,市县乡三级高层次人才 “ 引不进、留不住 ” 现象亟待破解;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平均素质较低,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不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职称晋升难等现实问题;农业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少,株洲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将面临城市虹吸效应挑战,高素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镇,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突出,“ 谁来种地、谁来发展 ” 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二是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不够。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株洲乡村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株洲一直坚持工业立市,用于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较少,设施农用地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用地审批难,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乡村产业竞争力整体不强
精深加工不强。全市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数量近 2800 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246 家,仅占总量的 8.8%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总体滞后,大多停留在初级加工水平,存在规模小、档次低、标准化不足等问题;农产品产业链同质化问题突出,附加值普遍不高,叫得响的拳头产品屈指可数。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订单农业、连锁经营等流通模式发展不足,农村电商网点、代理商组织不健全,未形成稳定的规模化供应链条, “ 农超对接 ” 路径尚未完全打通;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小,全市认定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36 个,除炎陵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黄桃)产业园外,其他 “ 一县一特 ” 等农业特色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和产业体系,多数产业短期行为明显,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四、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 “ 三农 ”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株洲 “ 十四五 ” 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受经济下行冲击,城镇化速度放缓,转移就业农民人数的增速下降,此外,智能化的劳动替代也在不断减少劳动力需求,导致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变窄,工资性收入增长压力增加;受农业生产成本的 “ 地板 ” 和农产品价格的 “ 天花板 ” 双重挤压,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形势不容乐观。尽管株洲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农民土地、房屋等产权不完整、权益不平等,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财产性收入。总之,农民增收面临诸多障碍,增收空间受到压缩,农民持续增收面临较大挑战。
五、城乡融合发展依旧不平衡
县域之间农民收入不平衡。全市农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2020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醴陵市为 30777 元,最低的炎陵县为 10698 元,相差悬殊较大。城乡发展居民收入不平衡,近年来,株洲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尽管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由 “ 十二五 ” 末的 2.17 倍持续降低到 “ 十三五 ” 末的 2.099 倍,但城乡居民之间的年收入比缩小幅度逐步收窄,且就绝对收入差距而言,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一直呈增加的趋势,从 “ 十二五 ” 末的 18340 元扩大到 “ 十三五 ” 末的 25548 元,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严峻。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 “ 三高四新 ” 定位和使命任务,抢抓 “ 一带一部 ” 、 “ 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区 ” 、 “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 ” 、 “ 长株潭一体化 ” 历史发展机遇,坚持 “ 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 ” 工作思路,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为路径,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振兴。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 “ 三农 ”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谋划农村 “ 五位一体 ”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坚持统筹城乡,农村优先。 切实把全市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三、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组织发动、要素投入等方面作用,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生态治理,和谐共生。 以 “ 碳达峰、碳中和 ” 为契机推动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构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五、坚持改革创新,典型引路。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树立推动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带动乡村振兴全面深入推进。
第三节 发展定位
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 “ 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 ” 发力,打造精细农业发展样板区、乡村建设示范区、深化农村改革先行区、巩固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领区。
一、精细农业发展样板区
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聚焦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绿色食品产业品牌,推动农业产业生态裂变。建设以精品果业、有机茶叶、绿色蔬菜为主的三大产业绿色优质产品供应基地,打造精细农业发展样板区。力争把株洲建成全省知名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湘赣边区农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乡村建设示范区
以 “ 五好 ” 乡村建设为抓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在改善生态环境上持续升级,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新模式,实现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打造富有株洲特色的美丽绿色幸福新乡村,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
三、深化农村改革先行区
努力将株洲打造成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争当乡村振兴的探路先锋,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以机制创新破除发展瓶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合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经营、产权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探索、总结和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性、集成性、首创性改革创新株洲经验。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领区
打造茶陵、炎陵为主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领区,在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上加快升级, 5 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 “ 四个不摘 ” 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和 “ 三保障 ” 等政策稳定,全面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一、 “ 十四五 ”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基本形成综合产能稳步提升、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城乡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良好的株洲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1. 农业供给质量持续升级。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出水平稳步提高。全链条打造粮食、畜禽、蔬菜、油料、中药材、水果、茶叶、水产、南竹等九大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
2.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深入,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保障水平显著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达 185 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8% , “ 两品一标 ” 认证产品260 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高于全省平均增速。
3. 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村庄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建成乡村振兴 “ 五好 ” 乡镇 50个以上、 “ 五好 ” 乡村 300 个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45% 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5% 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4. 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持续提质。实现乡村公共服务 “ 一门式 ”全覆盖。村级幼儿教育全覆盖,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便民医疗机构实现建制村全覆盖。群众文体活动普遍开展,民俗传统文体活动得到传承保护。农村养老机制基本健全,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实现应养尽养。
5. 乡村治理能力持续加强。村级自治民主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法治建设不断深入,乡村基本法律服务体系、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农村居民文明素养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6. 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深化农村土地 ” 三权分置 ” 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 ” 三权分置 ” 改革。建立健全功能覆盖到村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释放农村发展活力。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 “ 清零 ” ,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18.5 亿元以上。
7. 农民发展能力持续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扩面提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辐射带动农民发展能力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 1.8 ∶ 1 以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 2035 年远景目标
到 2035 年,全市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质量效益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民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表 2 株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第五节 总体布局
综合全市自然资源禀赋、农业产业基础、交通水利区位、发展潜力等因素,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统筹兼顾、生态优先、全面发展原则,统筹规划农业农村空间布局,谋划构建 “ 一环两廊三区四园 ” 总体发展格局。
一环: 即以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株洲经开区为重点,将休闲农业与城区周边旅游景点、特色乡镇、美丽乡村等建设联系起来,打造环城休闲农业带。
两廊: 即 “ 两山 ” (湘潭韶山经醴茶铁路至江西井冈山)和湘赣边区美丽乡村走廊,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依托红色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在全省可示范、可复制的的美丽乡镇示范镇、美丽乡村示范片、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区: 即城区 - 渌口区 - 醴陵西地区,以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打造都市型农业产业片;醴陵南 - 攸县 - 茶陵北地区,以推动美丽乡村发展为目标,打造丘岗优质农业产业片;茶陵南 - 炎陵地区,以巩固脱贫攻坚成功为目标,打造绿色高效特色农业产业片。
四园: 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四类农业园区于一体的园区体系,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业农村发展。
第四章 发展重点
坚持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发展主线贯穿株洲农业农村发展全程,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设宜居宜业乡村,推动农民富裕富足,将株洲打造成精细农业发展样板区、乡村建设示范区、深化农村改革先行区、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领区。
第一节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坚持 “ 一县一特 ” 、 “ 一特一片 ” 发展方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持续推进 “ 六大强农 ” 行动,促进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进一步壮大,农业品牌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提质,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面积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 。加强承包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业用途,坚决制止耕地 “ 非农化 ” 、防止 “ 非粮化 ”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菜等农产品生产。水稻生产功能区确保每年种植一季水稻,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对已撂荒地,有序改善耕种条件,推进利用。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制目标与管制强度,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开展农村耕地撂荒专项整治,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二)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禁先占后补、占优补劣,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加大有机肥施用、秸秆利用、土壤改良、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力度,改善耕地质量。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机制,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三)保障粮食生猪有效供给。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整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细化考核指标,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节粮减损能力建设。落实 “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 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因地制宜,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提高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采取工程与工艺相结合、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每年粮食播种面积 330 万亩左右、总产 145 万吨以上。出台种植结构调整技术方案,优先保护区争取全部种上水稻,大力发展双季稻;安全利用区大力推广VIP+n 的降镉阻镉技术种植水稻和发展旱杂粮;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
落实生猪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稳定规模养殖场、良繁场、养殖大县和大企业生产,深入推进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强对各类养殖场户的指导服务,落实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2021 年生猪出栏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 2025 年生猪年出栏260 万头。推动生猪繁育、养殖、屠宰、加工全产链一体化建设;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 “ 一县一特 ” 主导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聚焦粮食、畜禽、蔬菜、油料、中药材、水果、茶叶、水产、南竹等九大优势特色产业,整合资源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九条产业链,引领乡村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完善乡村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功能衔接的产业结构,推进县域、镇域产业的集聚,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大力扶持炎陵白鹅、茶陵黄牛、攸县麻鸭等地方特色养殖。以茶陵红茶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挖掘茶祖文化,集聚优势资源,突出产品特色,以中高档红茶为重点,辅以绿茶、黑茶、青茶和白茶等多茶类发展,推动茶叶全产业链建设。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延长油茶产业链,通过油茶新造、低改、种苗、林下种养、精深加工、休闲旅游等,将油茶产业打造成林农增收和林业增效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抓好蔬菜、中药材、水果、水产、南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建设 1-2 个优势特色产业核心产区、 5 个以上优势产区,培育 5 个以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茶陵县界首、火田、腰潞、马江、枣市、高垅等乡镇建设 3 万亩生态优质烟叶生产基地。
(五)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围绕 “ 强链、补链、延链 ” 的发展思路,实施农产品加工 “ 千亿工程 ”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推动原料端、生产端、加工端、流通端、销售端全程无缝衔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市场建设,配套建设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硬件与机制共建原则,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改革和创新,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到 202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年产值过亿元企业过 30 家,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过 1500 亿元,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高于全省平均增速。
(六)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三大新业态,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动力。以建设湘赣边区休闲农业产业带和环城休闲农业产业带为重点,以发展农旅融合为抓手,以建设现代农庄为载体,以完善交通环线为基础,力争把城市周边打造成 “ 长株潭 ” 休闲农业和农旅融合的核心区。充分发挥 “ 两山 ” 铁路串联作用,把发展红色旅游与农业休闲、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全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大炎陵等红色研学基地建设,继续开展 “ 走红色之路、做红色传人 ” 红色研学旅行活动,争创乡村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到 2025 年,农业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 1800 万人,休闲农业旅游收入突破25 亿元。
二、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一)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 “ 百企 ” 工程,培育标杆企业,做大做强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向 “ 专精特新 ” 发展壮大,形成国省市龙头企业发展梯队,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和中心城镇聚集。推动加工、休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围绕 “ 强链、补链、延链 ” 的发展思路,实施农产品加工 “ 千亿工程 ”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推动原料端、生产端、加工端、流通端、销售端全程无缝衔接,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与旅游、健康、文化等深度融合,以建设现代农庄为载体,以完善交通环线为基础,把发展红色旅游与农业休闲、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力争把城市周边打造成 “ 长株潭 ” 休闲农业和农旅融合的核心区。
(二)加快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培育一批直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基地,努力把茶陵红茶、攸县大豆、醴陵茶油、株洲王十万黄辣椒、白关丝瓜等特色产业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建设,探索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路径。围绕攸县香干、茶陵红茶、炎陵黄桃、白关丝瓜、醴陵玻璃椒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农业特色小镇,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积极发展 “ 一村一品 ” ,培育一批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
(三)夯实精细农业发展基础。落实国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 “ 扩面积、提标准、保质量 ” 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50 万亩以上,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打通农田水利 “ 最后一公里 ”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发展节水农业,推进综合水价改革,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与农业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全程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 “ 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 ” 服务中心建设。高效规范安全便利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大力扶持水稻机育秧、机插机抛、油菜高密度直播,创建一批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开展果菜茶园的宜机化改造,提升经作林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工厂化育秧、水肥一体化灌溉、温室大棚、设施渔业等生产设施,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打造长株潭都市设施农业圈。
(四)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施标志性农业科技工程,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土壤改良、绿色栽培、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争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巩固拓展院士科技服务成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着重提升九大农业百亿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含量,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孵化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单位、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和推动功能农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力量。
(五)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强与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互动合作,依托制种企业,继续开展制种大县建设,确保全市制种面积稳定在 3 万亩以上,保障全市粮食生产用种需求。高效运营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种业产业园等种业发展关键项目,推进核心种公猪站、畜禽 “ 育繁推 ” 一体化示范基地、蔬菜现代化育种中心、茶树改良中心、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建设。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保护、鉴定评价和创新利用。实施现代种业管理提升工程,建立品种测试、种子检验、质量认证、信息服务等监管服务平台,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种业相关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六)培育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深入开展品牌强农行动,提升顶层布局能力、品牌塑造能力、研究支撑能力、传播营销能力、品牌监管保护能力,实施农业生产 “ 三品一标 ” (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打造 “ 湘赣红 ”区域公共品牌核心产区。继续打造炎陵黄桃、茶陵红茶、白关丝瓜、攸县香干等区域公用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通过商标注册,加强对农产品品牌保护。支持各县市区开展 “ 品牌 + 第二代农产品 ‘ 身份证 ’” 质量保险试点,开展特色鲜明的品牌宣传活动,推动品牌农产品 “ 走出去 ” 。全面推行农产品 “ 身份证 ” 管理,积极实行 “ 一品一码 ” 赋码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继续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镇监管省级示范站。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七)加快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开展数字农业试点,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编码管理、包装标志、仓储、冷链、物流等环节的应用。加强对重点农产品销售数据、销售价格等数据监测,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方式,全面提升农产品销售额。推进农村 “ 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 ” 建设,力争 5 年内实现全市信息进村入户、农业行政管理网络化、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 3 个全覆盖。整合现有村级信息服务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 APP )软件,面向农民提供一站式、一门式信息服务。实施 “ 互联网 + 基层治理 ” 行动。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建成一批引领数字生活体验的智慧村庄和智慧田园,建成一批数字化应用程度高且彰显湖南特点的数字乡村。
(八)全面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做好种植业减排固碳、畜禽养殖业控污降碳、水产养殖业减排增汇、农机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 + 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建设一批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产地环境等监测,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强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保护与利用,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创建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农田清洁生产示范县。推进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优化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养殖减抗模式。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育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为方向,全面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鼓励创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
(九)实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打造一支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渔政执法队伍。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实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支持退捕渔民转产就业。落实国家和省级退捕补助政策,加快完善配套措施,全面解决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保障退捕渔民基本生活。
(十)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工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妥善应对水旱灾害风险。开展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建立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健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协作机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健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完善植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动植物保护信息化水平。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开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家庭农场保险试点范围,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三、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 “ 百企 ” 培育工程,加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支持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并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产业龙头企业制度,并纳入全市 “ 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 ” 。到 2025 年,全市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 3 家、省级龙头企业达到 65 家。
(二)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创建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引导组建一批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四级联创,支持农民合作社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引导建立合作社联合社,搭建社企对接服务平台。
(三)培育现代专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涵盖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的 “N 代 ”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探索不同区域、不同地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一批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推进资源整合,持发展面向粮食、油料等大宗农产品薄弱环节的生产托管,创建一批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
(四)加快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在乡能人、城镇入乡人员等创业,统筹利用好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支持,催生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节 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坚持城乡统筹、四化同步总要求,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正确方向,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实施 “ 五好 ” 乡镇、 “ 五好 ” 乡村为举措,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体系等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加快构建乡村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协调发展新格局,建设宜居宜业乡村。到 2025 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一、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力争实现全覆盖。稳步有序推进 “ 多规合一 ”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鼓励乡镇村一体编制规划。对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的村优先开展 “ 多规合一 ” 村庄规划编制。强化乡、村规划约束指导作用,着力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避免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 “ 四治一改 ” (治垃圾、治污水、治空心房、治村容村貌、治陋习、改厕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治理垃圾,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分类减量、清管结合原则,建设全域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回收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
突出治理污水,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严格管控污水排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强小微水体管护,重点抓好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大中型休闲农庄生活污水源头治理和尾水回收利用,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突出治理农村 “ 空心房 ” , 按照 “ 拆修建管 ” 的原则,全面推进“ 空心房 ” 整治 “ 清零 ” 行动。对危旧、闲置、有碍观瞻的 “ 破败空心房 ” 和残垣断壁,按照 “ 一户一宅 ” 原则,坚决依法依规拆除。对一户一宅的空心房,要保留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或允许拆后重建。对于有保护价值的房屋,该整修的要整修,该保留的要保留。同时,对拆除后的土地要结合土地增减挂钩、村民集中建房、生态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科学有效地进行复垦利用。要防止假借名义搞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
突出治理村容村貌, 全方位改善村容村貌,从 “ 清脏 ” 向 “ 治乱 ”“ 扮美 ” 拓展,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营造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公共环境。重点清理废弃杂物、清理乡村道路路容路貌和边沟、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切实抓好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接乱拉 “ 三整治 ” 行动,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 “ 三线 ” 维护梳理工作。
突出治理陋习,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遏制买码赌博、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扬美抑丑,扬善惩恶,褒扬乡村新风,建立起婚丧嫁娶文明简办的长效机制。
突出抓好厕所革命, 大力推进农村 “ 厕所革命 ” ,根据农户集中居住与分散居住特点,分类、全面开展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旱厕改造与管护。到2025 年,实现所有农村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卫生公厕 “ 全覆盖 ” ,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5% 以上。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标准,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建设 “ 湘赣边 ” 乡村振兴示范带和 “ 两山 ” 沿线美丽乡村走廊。
(四)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建设 “ 四好农村路 ” ,规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全面实施路长制。加速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推动乡镇通三级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促进新村和撤并村联通道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因地制宜开发风能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农村地热能利用水平,实施 “ 气化乡村 ” 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着力巩固脱贫地区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有序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 5G )、移动物联网,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持续提升。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全面推进 “ 智慧广电 + 公共服务 ” 。改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设施,补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的建设,完善农贸市场等传统流通网点,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新物流运营服务模式。
(五)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研究推广适合绿色农房建设的关键技术及产品。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
二、优化农村公共服务
(一)大力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优化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和师资配置,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关爱留守儿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现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县域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度,提质改造一批中心卫生院,提升农村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临时救助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快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做实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大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
(四)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推动形成党建网格与平安网格 “ 双网融合 ” 。加快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枢纽,推进基层公共服务 “ 一门式 ” 全覆盖,实现基层服务事项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通报和数据有效汇聚共享。积极推广攸县 “ 门前三小 ” 经验,以全域化推广为抓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管理机制,丰富产品供给,壮大服务队伍,推进 “ 门前三小 ” 布局合理、活动多彩、特色鲜明、管理有序。
(五)做大乡村新型服务业。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广泛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以及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引导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开展托管服务、专项服务、连锁服务、个性化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拓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体育健身、法律咨询、信息中介、典礼司仪等乡村服务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
三、全面提振农村消费
(一)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优化县城超市、乡镇商贸综合体、村综合服务社布局,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大力推进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创建,加强乡村小集市、小门店、小菜场等标准化建设;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推进快递进村服务和电商配送行政村全覆盖;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推动农商旅文消费集聚;强化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和农民就地创业创新;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二)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农产品加工、商品配送、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种服务,发挥乡镇服务农民区域中心的作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三)引导农村消费升级。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引导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农村消费热点。实施家居家装下乡补贴,开展汽车下乡、电器下乡等活动,稳定和扩大农村汽车消费。鼓励向农村中低收入群体发放电商消费券、商超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出行消费券等。拓展发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等服务,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
(四)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下沉执法监管力量,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依托乡镇人民政府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引导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落实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加快落实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构建政、企、银担保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仲裁体系和监测体系,建成全市统一,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将 “ 沉睡资源 ” 变成具有市场价值的 “ 清泉活水 ” ;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扩大平台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挖掘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有序入场交易;加强平台赋能的研究和推进,特别是引进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进入平台交易,构建农村产权金融保障体系,切实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推进农村 “ 三变 ” 改革试点。把 “ 三变 ” 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 “ 三变 ” 改革试点经验,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以股权为纽带,把村级组织、企业和农民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 “ 联产联业、联股联心 ” 的利益共同体。
(四)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联审联办机制,严格落实 “ 三到场 ” 等要求。发挥好村级协管员作用,村级协管员要当好宅基地管理政策的宣传员、宅基地审批的联络员、宅基地监管的观察员。将农村宅基地执法纳入综合执法内容,对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置。落实不低于 5% 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要求,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合理建设用地。完成宅基地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平台建设,实现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数据实时共享,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五)深化推进金融服务改革。加强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合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在标准农田、水稻种植和粮食收购、加工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开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家庭农场保险试点范围,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 “ 一站式 ”金融服务,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闲置住宅使用权交易鉴证等服务,推动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注重统筹利用国家关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财政与金融协同服务乡村振兴。
(六)强化乡镇区域服务作用。加强乡镇建设,提升经济、治理、信息、服务等功能,推动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小镇特色化发展,加强农村冷链设施和物流节点建设,强化乡镇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中的节点作用,加快构建便捷舒适、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乡镇村生活服务圈、产业就业圈体系,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 ” 一站式 ” 综合服务。
第三节 推动农民富裕富足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以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升农民自身发展能力,把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摆在突出位置,提出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激发主体活力,增强农民能力素质,加快推进农民思想观念、经营观念、行为方式现代化,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竞争力的能力,实现农民全面发展。到 2025 年,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与 GDP 增长相适应。
一、促进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
(一)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的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工艺与设备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引导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将小农户作为龙头企业 ” 第一车间 ” 的职工统筹收益分配,支持龙头企业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二)创新合作社组织小农户的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创新联结小农户机制,支持合作社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
(三)提升农业社会化组织服务小农户的能力。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进面向小农户产销服务,培育一批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企业和信息应用主体。
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稳定农民就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在岗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争取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提高农村劳动力本地务工比例,解决低文化、低素能农村劳动力群体的稳定就业问题。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农村等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的租赁渠道和机会,拓宽财产性收入来源。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就业优先等政策举措,帮助农民工返岗复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 0.5 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 万人,鼓励地方增设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 2000 个以上。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加快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重点扶持一批村级班子力量较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村社。重点扶持一批集体经济收低于 5 万元的薄弱村。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允许村集体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对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单个投资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按程序优先给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鼓励将财政补助转化为村集体股份,将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供水、小型灌溉等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加快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步伐,将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 5% 用于新农村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者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实施产业项目等。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下沉服务重心,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在信贷支持上计划优先、利率优惠,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信贷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以素质提升和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采取多样化教育培训方式,构建以专业组织为载体、重点产业为依托、创业实践为示范、资格认定为手段、政策扶持为动力、跟踪服务为保障的新型农民成长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构建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和鼓励涉农科研院所、高校、职业学校、园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
(二)健全乡村人才服务体系。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规模化农业产业基地等,支持建设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基地。推动建设农村资源资产、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金融保险、信息和技术咨询等供需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组织用工企业就地就近招聘,在乡镇、村等建立长期招聘代理服务点,定期组织乡村招聘会。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 “ 四个不摘 ” 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巩固 “ 两不愁三保障 ”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巩固维护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资产、扶贫小额信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扶志扶智,持续开展 “ 文明致富之星 ” 评选,激励和引导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
(二)建立健全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利用脱贫攻坚经验,结合乡村振兴的实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领导体制衔接。发挥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衔接。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政策举措衔接。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类政策,稳定兜底救助类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调整特惠性政策,防止 “ 福利陷阱 ” ,同时做好财政投入、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衔接。发展规划衔接。统筹谋划脱贫地区和非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将有关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水平。考核机制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发现、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建立防返贫应急救助机制,对因灾因病返贫对象做到早干预、早帮扶。
二、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一)推动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完善 “ 四跟四走 ” 、 “ 四带四推 ” 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以脱贫县为单位制定 “ 十四五 ” 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脱贫地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优先扶持脱贫地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参与农业产业化 “ 百企 ” 培育工程;优先支持脱贫地区打造特色主导产业区域公用品牌、 “ 一县一特 ” 品牌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 “ 身份证 ” 管理。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扎实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深入实施 “ 千企帮村万社联户 ” 行动。
(二)促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农村电网、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快递进村工程。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
(三)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脱贫地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脱贫地区县级医院,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人才培养项目,农村定向医生免费培养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
三、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
(一)分梯次推进湘赣边乡村振兴建设。继续落实湘赣边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深入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社会条件和乡村振兴工作基础,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分三类推进。 一类县:醴陵市,按照率先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先干先行,着力打造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和美丽乡村展示区。 二类县: 攸县,着力探索两个机制:一是探索梯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为全省同类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类县:茶陵县、炎陵县,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以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示范。
(二)继续落实省 “ 四个一 ” 合作行动。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入选 “ 湘赣红 ” 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范围。深入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建设。积极引导湘赣边 “ 湘赣红 ” 授权企业产品进驻湖南湖南省农产品 “ 身份证 ” 管理平台。巩固拓展院士(专家)科技服务成果,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宣传推介湘赣边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民俗风情精品线路。
(三)大力实施省 “ 四个十 ” 示范工程。按照省厅 “1+N” 品牌建设思路,依托 “ 湘赣红 ” 区域公用品牌母品牌,我市 4 个湘赣边县市分别打造 1 个 “ 湘赣红 + 一县一特 ” 特色农产品子品牌。农业特色小镇创建加速推进,建立支持农业特色小镇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 2021-2025 )提升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 “ 四级书记 ” 抓乡村振兴
加强党对 “ 三农 ” 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 “ 三农 ” 工作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建立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度。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 “ 三农 ” 工作上,强化市县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力量与日常工作相适应,成员单位出台的重要涉农政策需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
完善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对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分类指导政策。强化 “ 一把手 ” 责任制,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 “ 三农 ” 工作队伍,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实效。
第二节 优先保障 “ 三农 ” 投入
加大对 “ 三农 ” 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 “ 十四五 ” 末期,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0% 以上。
进一步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引导金融实体服务 “ 三农 ” 。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开发 “ 首贷 ”“ 信用贷 ” 等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 “ 保险 + 期货 ” 试点。建立健全农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基础金融服务 “ 村村通 ” 。
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第三节 落实乡村发展用地政策
建立用地指标保障。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农村发展倾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重点产业项目、乡镇企业和村民宅基地报批开通 “ 绿色通道 ”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 10% 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村建设用地,优先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探索在农村集体依法妥善处理原有用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关系后,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简化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审核程序,推进审批 “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 改革。落实农业种植、养殖配套的保鲜冷藏、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政策,严禁以农用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
第四节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 “ 三农 ” 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着力加强村级班子能力建设,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挂职任职,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建设。加强高层次农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鼓励支持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完善科研成果分享机制。加大农业科特派员选派力度,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力量。
加强农村职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公益性农民培训制度,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回乡创业,不断壮大农村创新创业群体。
第五节 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依法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行使各项职能职责,根据农业农村实际需求,推动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持续简政放权,及时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落实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措施。
强化能力建设,建好法治队伍。依法依规改善执法办公条件,优化执法装备,强化执法保障,着力构建起统一规范、执法高效、保障有力、制度完善和信息化水平高的涉农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力度,充实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力量配备,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胜任职责的涉农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骨干力量。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科学制定方案,分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开展执法检查。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与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的配合,对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和例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涉农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农机维修作业以及农业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构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第六节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在实践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发挥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扶持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完善农户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和农村改革红利。增进农民福祉,切实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七节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参与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制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在农村供水保障、垃圾污水处理、水利建设等农业农村领域,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发挥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各领域资源和力量,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实施乡村振兴 “ 万企兴万村 ” 行动。鼓励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加强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浓厚氛围。建立乡村振兴荣誉制度,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第八节 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各县市区以本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价制度。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监测评价各地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年度报告内容,对敷衍塞责、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