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化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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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安化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市政府办《益阳市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23〕5 号)--《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湘建明电〔2023〕4 号)工作任务,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工作举措,以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为主要抓手,以科学整治、精准整治、依法整治为工作方针,以提升本质安全为核心,举全系统之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2023 年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力争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压实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全员持证上岗;建立设施设备、项目、用户台账,按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重点管控;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责任。各相关股室、中心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包括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准确掌握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本领,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知悉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全员学安全、全员懂安全、全员抓安全。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将企业安全隐患台账与现场比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全面压实责任;突出重大隐患“一单四制”排查治理,定期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抽查检查频次。要配齐配优安全监管人员力量,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部门监督规范化、行业监管信息化。

(二)厘清监管职责

当前,住建领域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并存,一些新业态领城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尚不完备,伴随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容易失管脱管。我局将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也要管非法、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全面梳理各股室、中心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民宿等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牵头部门的通知》(益安发〔2022〕43 号)中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单位驻地老旧住宅区、安置小区多层及高层建筑(含易地搬迁等项目)预拌混凝土厂(含非建筑工程),以及市政设施等领城安全监管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管分管领导、责任股室、中心和责任人员。对于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的领域,要靠前一步、主动担当、协同发力,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要进一步理顺住建、城管交叉职责边界,建立完善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明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和责”科学合理配置安全监管资源,做到事有人管、责权清晰。

(三)全面摸清底数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城市既有房屋、建筑施工、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信息平台、核查抽查、网格化巡查等方式建立监管企业、监管项目、监管对象、安全隐患等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工作底数不清、部门监管底数不清等问题。要将厂区、园区、限额以上自建房、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非法违法项目等可能漏管的盲区纳入一体化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工作台帐,并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

(四)严格监管执法

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条款,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采取飞行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惩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调查核实、查处举报反映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严肃查处瞒报、溺报、迟报事故行为,对今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要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一个不漏依法处罚到位。要强化“两场联动”,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评价激励约束作用。有效扭转企业重发展轻安全、重业务轻安全现象。

(五)深入专项整治

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领城(含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1.持续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建筑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2.持续深入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整治举措,严格督查督办。2023年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为:对整治库中鉴定为C/D 级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整治;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性隐患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评估鉴定,并及时管控和处置到位;对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的居民自建房,加快推进整治;对所有存在经营安全性问题的居民自建房,进一步排查经营业态、服务人数和经营状态,并制定整治计划。

3.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老旧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扎实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发改、住建、城管、商务、市监、交通、消防、应急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打击处罚。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扎实开展入户检查。

4.持续深入推进高层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建安委〔2022〕9 号)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高层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化解既有高层建筑风险。

5.持续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等整治行动。通过分条分线开展监管执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监管盲区实施重点监管。

(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严把安全审批关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强化分包外包队伍和资质管理,强力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2.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

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运用,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七)全面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动员、全员发动,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安全理念,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要坚决杜绝安全底线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与己无关、敷衍塞贵、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制度标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投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住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进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析研判。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定期组织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总结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明确目标任务。针对不同时间节点、重点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明查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好安全防范,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监管执法,全时段、全链条抓好安全生产。

(三)加强激励考核。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打好住建安全生产翻身仗。要将打好住建安全生产翻身仗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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