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库尔勒市财政局
库农规〔 2024 〕 2 号 签发:任胜富关于印发《库尔勒市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 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函发〔2024〕740 号)文件要求,结合库尔勒市实际情况,制定《库尔勒市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库尔勒市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库尔勒市财政局
2024 年10 月16 日
附件:库尔勒市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函〔2024〕740 号)文件精神,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益,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常规补贴机具: 库尔勒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4 大类52 个小类123 个品目(附件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按照“缩范围、控定额、调标准、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分流式整地机、高性能播种机、吊杆式喷雾机、残膜回收机等有助于促进粮棉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确保政策实施科学规范、精准有效。
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常规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有效期范围内。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资质,仍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 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如有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农机创新产品
专项鉴定产品。根据自治区通过征集建议、专家评议、审定公示、发布实施等程序确定的符合条件的产品名目进行补贴。
农机新产品。按照自治区规定,将农机装备补短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以及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农机成套设施装备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民还包括财政不予缴纳社保、养老金等且是农民身份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民兵、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等人员以及国有农牧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实行财政拨款(补助)的人员(包括聘用制)。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将引导和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业应急救灾组织发展等组织作为补贴重点。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
(三)补贴数量。 同一实施年度内,原则上每个购机户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60 万元,数量不超过20 台套。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0 万元,数量不超过50台套。购买采棉机等大型棉花生产机械可分别提高至100 万元、500 万元。
三、补贴资金分配与使用
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库尔勒市根据各乡、镇农民申报资金额度和报废机具资金需求,按照农民新疆农机补贴App(以下简称“手机App”)录入先后顺序进行分配使用。
四、补贴操作流程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份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乡、镇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补贴机具的经销企业必须悬挂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牌,所销售农机补贴产品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并贴挂永久性铭牌。
(二)受理补贴申请。 购机者购机后自主向当地乡、镇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 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
(三)确定补贴对象。 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汇总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四)系统信息录入。 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审核购机补贴相关资料,办理购机手续,人员及机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录入补贴系统时严格审核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确保实际购机信息(包括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内机具信息相符,做到“谁录入、谁负责”。各乡、镇要积极向农户推广手机App录入信息工作,确保手机App 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五)补贴机具核实。 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专人开展入户核查,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核实率100%。核实结束后,乡、镇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抽查10%的机具。重点对单一型号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重复购置、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情形的高风险机具以及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机具进行查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评估并报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六)信息公示。 对录入系统中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及机具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栏内实时公布申请信息,同时在乡、村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七)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 各乡、镇完成补贴资金范围内的机具及资料审核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库尔勒市--年--乡、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2)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填写《库尔勒市--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八)建立购机者农户档案。 各乡、镇核实无误后,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与购机户的身份证、一卡通、户口本复印件、人机合影、机具铭牌图片、合格证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一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存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1、调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波 库尔勒市副市长
副组长:任胜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强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张 然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缪 亮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乔 森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金玉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佘俊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任胜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佘俊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及补贴档案整理工作,市财政局严格按补贴程序兑付补贴资金,并上报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农机市场的监管。各乡、镇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申报、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审核、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各乡、镇要做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积极引导农民向适合本地农业生产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设施农业配套装备、特色作物移栽、收获等机械和薄弱环节及关键技术机具倾斜,努力改善拖拉机配套机具比例不合理和机具老化的状况。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乡、村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对应补尽补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自治区农机网及时公布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支持推广目录、举报电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将在补贴工作结束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并确保5 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购机农民10%。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逐级上报。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六)加强宣传,做好服务。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周一升国旗、干部下沉、“访惠聚”工作队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农民了解补贴政策、程序和要求,同时做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宣传到户到人,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补贴政策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2024 年6 月1 日起,补贴机具资质、补贴额度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申请时的相关政策执行。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附件 :
1、2024-2026 年库尔勒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库尔勒市--年--乡、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明细表
3、库尔勒市--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 1 :
2024-2026 年库尔勒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 24 个大类、 52 个小类、 123 个品目)
1. 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犁
1.1.2 旋耕机
1.1.3 微型耕耘机
1.1.4 耕整机
1.1.5 深松机
1.1.6 开沟机
1.1.7 挖坑(成穴)机1.2 整地机械
1.2.1 耙(限圆盘耙、驱动耙)
1.2.2 起垄机
1.2.3 筑埂机
1.2.4 灭茬机(不含平茬机、宿根整理机)
1.2.5 铺膜机1.3 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1.3.1 联合整地机(仅限分流式整地机)
1.3.2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2. 种植施肥机械
2.1.1 种子催芽机
2.1.2 苗床用土粉碎机
2.1.3 育秧(苗)播种设备
2.1.4 营养钵压制机2.2 播种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2.1 条播机
2.2.2 穴播机
2.2.3 单粒(精密)播种机
2.2.4 根(块)茎种子播种机2.3 耕整地播种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3.1 旋耕播种机
2.3.2 铺膜(带)播种机
2.3.3 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2.4 栽植机械
2.4.1 移栽机2.5 施肥机械
2.5.1 施肥机
2.5.2 撒(抛)肥机
2.5.3 侧深施肥装置3. 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
3.1.3 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3.2 植保机械
3.2.1 喷雾机
3.2.2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3.3 修剪防护管理机械
3.3.1 修剪机
3.3.2 枝条切碎机
3.3.3 去雄机
3.3.4 埋藤机
3.3.5 农用升降作业平台4. 灌溉机械
4.1 喷灌机械
4.1.1 喷灌机
4.2.1 微喷灌设备5. 收获机械
5.1 粮食作物收获机械
5.1.1 谷物联合收割机
5.1.2 玉米收获机
5.1.3 薯类收获机5.2 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5.2.1 棉花收获机5.3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5.3.1 大豆收获机
5.3.2 花生收获机
5.3.3 油菜籽收获机
5.3.4 葵花籽收获机5.4 糖料作物收获机械
5.4.1 甜菜收获机5.5 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
5.5.1 叶类采收机
5.5.2 果类收获机
5.5.3 瓜类采收机
5.5.4 根(茎)类收获机5.6 秸秆收集处理机械
5.6.1 秸秆粉碎还田机5.7 收获割台
5.7.1 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5.7.2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6. 设施种植机械
6.1 食用菌生产设备
6.1.1 菌料灭菌设备
6.1.2 菌料装瓶(袋)机7. 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7.1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1.1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8. 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8.1 农田废弃物收集设备
8.1.1 残膜回收机8.2 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
8.2.1 秸秆压块(粒、棒)机9. 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9.1 饲料(草)收获机械
9.1.1 割草(压扁)机
9.1.2 搂草机
9.1.3 打(压)捆机
9.1.4 草捆包膜机
9.1.5 青(黄)饲料收获机
9.1.6 打捆包膜机9.2 饲料(草)加工机械
9.2.1 铡草机
9.2.2 青贮切碎机
9.2.3 饲料(草)粉碎机
9.2.4 颗粒饲料压制机
9.2.5 饲料混合机
9.2.6 饲料膨化机
9.2.7 全混合日粮制备机9.3 饲料(草)搬运机械
9.3.1 饲草捆收集机10. 畜禽养殖机械
10.1 畜禽养殖成套设备
10.1.1 蜜蜂养殖设备10.2 畜禽养殖消杀防疫机械
10.2.1 药浴机10.3 畜禽繁育设备
10.3.1 孵化机10.4 饲养设备
10.4.1 喂(送)料机11. 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11.1 畜禽产品采集设备
11.1.1 剪毛机
11.1.2 挤奶机
11.1.3 生鲜乳速冷设备
11.1.4 散装乳冷藏罐11.2 畜禽产品储运设备
11.2.1 储奶罐12. 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2.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12.1.1 清粪机
12.1.2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12.1.3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
12.1.4 畜禽类粪便干燥设备
12.1.5 畜禽类便翻堆设备12.2 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
12.2.1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13. 水产养殖机械
13.1 水产养殖成套设备
13.1.1 网箱养殖装置13.2 投饲机械
13.2.1 投(饲)饵机13.3 水质调控设备
13.3.1 增氧机
13.3.2 水质调控监控设备14. 捕捞机械设备
14.1 绞纲机械
14.1.1 绞纲机14.2 其他捕捞机械设备
15. 种子初加工机械
15.1 种子初加工机械
15.1.1 种子清选机
15.1.2 种子包衣机16.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16.1 粮食初加工机械
16.1.1 粮食清选机
16.1.2 谷物(粮食)干燥机
16.1.3 粮食色选机16.2 油料初加工机械
16.2.1 油料果(籽)脱(剥)壳机17. 棉麻蚕初加工机械
17.1 棉花初加工机械
17.1.1 籽棉清理机18. 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18.1 果蔬初加工机械
18.1.1 果蔬分级机
18.1.2 果蔬清洗机
18.1.3 水果打蜡机
18.1.4 果蔬干燥机
18.1.5 脱蓬(脯)机
18.1.6 青果(豆)脱壳机
18.1.7 干坚果脱壳机
18.1.8 果蔬去籽(核)机
18.1.9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19. 农用动力机械
19.1 拖拉机
19.1.1 轮式拖拉机(两轮驱动和 60 马力以下不予补贴)
19.1.2 履带式拖拉机20. 农用搬运机械
20.1 农用运输机械
20.1.1 田间搬运机
20.1.2 轨道运输机21. 农用水泵
21.1 农用水泵
21.1.1 潜水电泵
21.1.2 地面泵(机组)22.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2.1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2.1.1 拉幕(卷帘)设备
22.1.2 加温设备
22.1.3 湿帘降温设备23.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23.1 平地机械(限与拖拉机配套)
23.1.1 平地机23.2 清理机械
23.2.1 捡(清)石机24. 其他农业机械
24.1 其他农业机械
附件 2 :
库尔勒市----年---乡、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 3 :
库尔勒市---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发放金额 (万元) 备 注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