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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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

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兵教发〔2024〕14 号

各师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各师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各高校:

现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教育局 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党委网信办 兵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科技局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兵团财政局

兵团自然资源局 兵团生态环境局

兵团农业农村局 兵团团委

兵团妇联 兵团科协 兵团少工委2024 年5 月8 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校内科学教育质效

1.健全课程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兵团中小学课程实施办法,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将科学及相关学科教辅用书纳入监管体系。鼓励各师市各学校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开发适合校情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探索建立课内、课后、校外等多元科学教育课程体系,将学校课程、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一体化设计。兵师教研部门依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研制整合适配课程免费资源并加大学校使用指导力度。(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

2.强化实验教学。 指导推动各师市各学校建立完善实验教学管理体制,分年级、分学科制定统一的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培养,不得用教师演示或模拟实验替代学生动手操作实验。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教学的标准化建设,合理核定学科教师和实验员相应工作量,完善中小学实验室等科学类功能教室建设管理,鼓励中小学校建设学科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打造跨学科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鼓励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并加强实验类兴趣活动指导。(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

3.深化教学改革。 鼓励支持学校深入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强化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聚焦核心素养导向,推进跨学科学习,落实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每门课程用不少于10%的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强化科学类课程的教学研讨,定期开展科学教育精品课(含实验课)、优秀活动案例等评选。做好大中小学段科学教育衔接,鼓励有条件的中学与大学在课堂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2024 年至2026 年,遴选3 个师市设立兵团级科学教育实验区,100 所左右科学教育体系完善、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作为科学教育实验校,鼓励支持实验区(校)积极探索科学教育新模式,引领兵团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发展,并给予资源倾斜。(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各高校)

4.建强师资队伍。 配齐配强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和中小学实验员及科学教研员,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配备1 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课程。加大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在“国培计划”和兵团本级培训中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示范引领科学教育专兼职教师专业发展。探索开展科学教育专业水平认证工作。建设全兵团中小学校科普教育专家库,遴选一批科技创新专家学者供学校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探索建立科学类课程教师多元评价机制,切实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学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科协,各师市)

5.纳入课后服务。 鼓励各师市征集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普课程,纳入学校课后服务内容。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组织高层次人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专题讲座或科学探究活动。鼓励学校开展科普主题阅读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活动室、科普宣传橱窗,结合教育教学计划,通过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等方式,统筹安排好科学教育的时间、场地、人员。(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科协,各师市)

6.拓展实践活动。 2024 年9 月底前各学校科学副校长必须配备到位,可由校领导或校外专家学者担任。每所学校至少设立1 名科技辅导员、结对1 所具有科普功能的馆所。建立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科学考察、科学实验、科学调查体验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要“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开展实践活动。以“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校园科技节”为契机,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巡展等科普活动;合理利用班团队活动和校本课程课时,组织中小学生前往科学教育场所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积极拓宽科学实践渠道,鼓励学校定期举办科技节,每年至少安排1 次大型科学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团委、科协,各师市)

7.完善科学教育评价。 将科学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的素质导向,以评价改革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注重对学生的学习兴趣、科学态度、科学精神评价。积极适应中高考改革,完善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评价,创新试题形式,坚持素养立意,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加强实验考查,重视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验能力培养,科学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综合学生日常实验教学活动参与情况,做好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探索有效的科学实验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和方法。(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

8.做好学段有机衔接。 实施“校内科学教育提质计划”,根据各学段侧重点,系统设计科学教育内容,统筹安排科学教育任务,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向各级各类教育有机延伸发展。加强小学、中学科学教育课程内容的衔接。注重高中阶段、本专科阶段科学类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融合,在科学教育中强化中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职业目标。鼓励本科阶段开设与科学教育相关的选修课,提升学生科学素质。强化研究生阶段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发展创新思维。(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

二、丰富校外科普资源供给

9.统筹校外馆所资源。 开展“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统筹动员各有关部门将科技馆、博物馆、气象台、农科所、图书馆、展览馆、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企业生产线及研发中心、环保设施等纳入科学教育社会课堂“百馆千所”阵地集群,向兵团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各师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24 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区域内中小学生科学教育社会资源清单,供中小学校选择使用。加强常态化公益性科普场所供给,确保每个师市至少拥有1 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可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活动的免费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鼓励各类科学教育场馆定期招募中小学生志愿者参与讲解体验和导览服务。(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兵团科协,各师市)

10.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服务中小学生的科普教育场所。鼓励各类馆所基地开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精品科普活动,利用节假日安排中小学生专场和家庭亲子科普教育活动,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知识讲解指导,提高公益科普活动的科学性和趣味性。引导公园、景区、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探索新建兵团重大科研设施时同步规划配置中小学生科普功能。(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团委、科协,各师市)

11.加强院校联系对接。 推动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搭建平台,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共同研究破解科学教育中的相关问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对接中小学校,适当开放实验室等科技资源,让学生走进实验室,用好实践资源。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丰富中小学科学实践活动,引领科学教育发展。引导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研究和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组织“大师讲堂”“科学家讲座”“科学教育工坊”“科创名师面对面”等活动。推动高校与中小学联合教研,实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更好衔接。鼓励高校科学类专业教师和大学生走进中小学校,志愿参与科学教育和科技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科协,各高校,各师市)

12.丰富线上科学教育资源。 精准对接学生需求,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发利用乡土化、生活化科学教育课程资源。搭建兵团级科学教育资源平台,遴选一批科学教育精品课程、优质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建立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学课、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库,有序安排地方及学校选择使用。充分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科学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制作“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发挥远程互动教研等信息化平台优势,定期组织线上科学示范课、观摩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科协,各师市)

三、健全协同育人体系

13.加强多方协同合作。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科学教育相关单位,建立有效联动、密切配合的科学教育协作机制。各师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协同合作,成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积极推出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责任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兵团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师市)

14.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合理规划本师域内机构总体规模、设置标准、培训活动、审批程序,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坚持公益属性,建立健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的引入、管理和评估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各师市)

15.严格竞赛活动管理。 严格落实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加强正向宣传引导,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赛事中的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让参赛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从中发现有潜质的学生,引导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要融入爱国主义教育、科学家精神教育等,培养参赛学生家国情怀和献身科学精神;突出集体主义教育,为参赛学生未来从事有组织科研打牢思想基础。(责任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科协,各师市)

16.贯通拔尖人才培养。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要“从娃娃抓起”,对相关中小学要给予突破性的政策及资源倾斜。实施“小小科学家”“小小工程师”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夏令营活动。试点建设科技高中,在部分普通高中实施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建立项目培养基地,推动大中小一体化创新人才培养。各师市、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参与“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等项目,细化培育措施,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各类学校要强化跟踪研究和总结,努力在有潜质学生的发现方式、培养路径上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各师市,各高校)

17.做好家庭科学教育。 深入开展“科普进万家行动”,将科学教育融入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推出家庭科普公开课。组建家庭科普教育指导队伍,以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为依托,广泛开展家庭小发明、亲子科技小制作和家庭科教小妙招征集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推荐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阅读的经典科普读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导读活动。倡导推广亲子科普阅读,有效推动家长转变科学教育观念、提升科学普及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科学教育在儿童科学启蒙、科学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兵团教育局、科技局,兵团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师市)

四、加大保障力度

兵师各级要健全科学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类科学教育资源,确保科学教育落地见效。统筹各方资金和项目,科技辅导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建好科学教育场所。各资源单位要坚持公益定位,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提供科学教育服务。用好现有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切实做好教育助学、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工作。加强科学教育调研指导,定期开展科学教育质量动态监测。对参与科学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资源单位予以认定授牌,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职称评聘、业绩考核、表彰奖励中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兵团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师市,各高校)(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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