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据 2019 年辽宁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资料,辽宁省水利厅编制了2019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现予以公布。
辽宁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水土保持工作总思路,切实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6464.83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35639.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7.74%;风力侵蚀面积825.7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26%。与2018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00.12平方公里。
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82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49.23平方公里;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15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087.92万元。
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56.80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完成465.82 平方公里,林草部门完成1288.85 平方公里,社会资本投入完成 2.13 平方公里。
全省20个水土保持监测点稳定运行;水土保持信息化持续推进,对21个在建和52个完工的省以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无人机核查,对4个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典型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对以辽阳市为试点市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遥感监管,下发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766个,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248个。
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序完成。辽宁省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省级自评工作,形成《辽宁省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省级自评报告》。出台《辽宁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