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莆田市地处福建省沿海中部,位于北纬24°59'~25°46',东经118°27'~119°56'之间,属福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西部和北部以山地为主;中部和东部为冲积平原和海积平原;东南部沿海为半岛和丘陵台地。属典型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9.9℃,多年平均降水量1560mm,台风每年平均有4~8次,强台风正面袭击时往往伴有暴雨,易造成风灾水患。境内河流主要有木兰溪、延寿溪和萩芦溪三大水系。境内土壤以红壤为主,其次为水稻土;植被为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全市森林覆盖率约59.82%。
莆田市下辖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和湄洲岛,共8个街道,46个乡镇。全市总人口334.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3.08万人。全市土地总面积3918.77km2,其中耕地面积740.00km2,林地面积216215km2,草地1.62km2,居民及交通用地面积336.82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94.93km2,未利用地面积140.18km2,其他土地面积340.69km2。2015年全市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55.6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882元。
据2015年调查,莆田市水土流失总面积317.03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09%。其中轻度流失207.81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5.54%),中度流失66.39km2(占20.94%),强烈流失37.72km2(占11.90%),极强烈流失4.17km2(占1.32%),剧烈流失0.94km2(占0.30%)。总体来看,莆田市水土流失以轻、中度流失为主;从宏观区域的分布来看,侵蚀面积总体上由西部向东部沿海下降,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块状不连续分布的特点,多集中在人类生产生活区附近。
“十二五”期间,莆田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重点放在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和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共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近3800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5.33km2。通过多年连续治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11年的362.32km2 下降到2015年的317.03km2;水土流失率由2011年的9.25%下降到2015年的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