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咸宁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咸宁市2020年度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以及水土保持主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咸宁市水土保持公报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咸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统计年报、市内主要河流水文站观测成果、咸宁市雨情监测成果及植被指数监测成果等。
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咸宁市水土流失面积1822.0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8.68%;其中轻度侵蚀面积1680.60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87.85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45.55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7.53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0.53 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
2020年全市平均降雨侵蚀力17063Mj·mm/hm²·h·a,2019年度全市平均降雨侵蚀力6704Mj·mm/hul·h·a,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0359Mj·mm/hm²·h·a。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02%,比上年提高0.49%,整体呈上升趋势。
2020年,咸宁市实施的具有水土流失治理功能的重点工程主要有∶水利部门实施的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林业、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实施的精准灭荒、矿山生态修复、石漠化治理和退耕还林等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以及社会和民间资本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各项工程和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74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113公顷,水保林3210.42公顷,经济林320公顷,种草153公顷,禁封治理5204.2公顷,其他73公顷。
2020年,咸宁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3个。其中,省水利厅审批咸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个、咸宁市水行政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个、县(区)水行政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7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488.13公顷,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434371.33万元,设计弃渣695.9万方。
咸宁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的187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231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下达整改意见127份,下达责停、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的项目85个。2020年水利部下发咸宁市扰动图斑605个,涉及项目305个,组织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136个,认定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项目69个;省级加密遥感监管解译扰动图斑189个,涉及项目89个,组织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47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项目1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