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恩施州咸丰县水土保持公报
综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咸丰县2020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咸丰县水土保持公报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2020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成果、《咸丰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和各部门统计数据。
咸丰县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西南部,云贵高原东延武陵山余脉与大巴山之间,东经108°37'08″至109°20'08",北纬29°19'28"至30°02'54"。东部与恩施市、宣恩县交界,南部同来凤县、重庆市酉阳县接壤,西部与重庆市黔江区、酉阳县相连,北部和恩施市、利川市毗邻。全县南北长约80.4公里,东西宽约70.0公里,国土面积2523.42平方公里。
2020年,咸丰县水土流失面积737.4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9.2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616.00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48.4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31.72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33.71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7.46平方公里。
2020年,咸丰县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有回龙寺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7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6.68公顷,经果林1.50公顷,封禁治理2884.98公顷,种草2.20公顷,其他措施111.50公顷。
2020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5.2公顷,计划水土流失防治资金6514.88万元,设计拦挡弃渣量166.31万立方米。
咸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52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下达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17份。全年共开展两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复核图斑46个,认定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项目16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86.3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