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潜江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潜江市2021年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综合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根据2021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02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0.35%;全部为轻度侵蚀面积。与2020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4平方公里。
2021年潜江市实施了本级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8平方公里,其中新建水保林865.80公顷,种草2.36公顷。2021年潜江市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共减少土壤流失量1.2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7.00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2957.94万元,增加粮食产量234.86万公斤。
2021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潜江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6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5个,市级审批项目71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958.73公顷,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28685.80万元,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02.67万立方米。
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先后开展了13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其中现场检查3次、其他方式检查10次。对3个生产建设单位下达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建设单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5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20万元。
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水利部下发的59处和省厅下发的35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认定违法违规项目52个,对52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建设单位均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等材料260余份,在潜江水利家园上发布了3篇报道,悬挂横幅21条,累计宣传对象11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