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十堰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统计年报,全市典型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结果,市内主要河流水文站观测结果,十堰市雨情监测结果等监测数据成果,编制完成了2020年度十堰市水土保持公报。现将十堰市2020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十堰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196.6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96%,其中轻度侵蚀面积931.97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2873.0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969.17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363.09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59.41平方公里。
2020年,全市实施具有水土流失治理功能的重点工程主要有水利部门实施的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发改、林业、农业等部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工程等。各项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2.64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1470.32公顷,水保林5681.43公顷,经果林2665.34公顷,封禁治理18292.14公顷,种草819.09公顷,其它1335.77公顷。各项工程和项目共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58处。2020年,进一步规范现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完善监测站网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升级与改造,建成与省级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的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2020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8个,其中市级项目20个,县(市、区)项目108个,确认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4507.96公顷,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54984.11万元,设计拦挡弃渣2312.54万方。
2020年,全市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严格监管,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对46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全市完成部级与省级下发的共680个项目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64个,下达整改意见164份,有3个生产建设项目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