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黄冈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黄冈市2019年度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大事记等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2019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762.1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1.55%,主要为水力侵蚀。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690.99平方公里、626.50平方公里、265.04平方公里、131.82平方公里、47.76平方公里。与2018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9.4平方公里,减幅1.81%。
2019年黄冈市实施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有水利部门实施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国家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实施的涉及水土保持内容的生态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工程,社会和民间资本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35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2115.05公顷,水土保持林6329.01公顷,经果林3103.44公顷,种草135.25公顷,封禁治理11338.91公顷,其他措施治理13.76公顷。
2019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4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7654.11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57675.23万元。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4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2559.69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64160.61万元;全市10个县(市、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5094.42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00416.65万元。
2019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的372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下达整改意见121份,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5起,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5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