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黄冈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黄冈市2020年度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大事记等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黄冈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2020年,按照水利部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协同发展”的原则,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完成了本市6个国家级重点防治区、4个省级水土保持基本功能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现了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监测成果显示,2020年全市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713.9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1.27%。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686.23平方公里、613.05平方公里、248.55平方公里、121.38平方公里、44.72平方公里。与2019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8.18平方公里,减幅1.28%。
2020年,黄冈市实施的具有水土流失治理功能的重点工程主要有∶水利部门实施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工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社会和民间资本实施的涉及水土保持内容的生态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13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725.58公顷,水土保持林4262.03公顷,经果林2302.80公顷,种草4.33公顷,封禁治理12019.22公顷,其他措施治理297.35公顷。
2020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3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9904.54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56043.85万元。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89.20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77190.51万元;全市10个县(市、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9715.34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78853.34万元。
2020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的347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347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下达整改意见107份,立案56起,结案22起。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16个,核查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12个。全年共开展两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其中,水利部共下发扰动图斑1077个,涉及项目732个,组织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506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项目226个;省水利厅加密卫星遥感监管解译扰动图斑454个,涉及项目322个,组织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201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项目12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