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黄冈市水土保持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黄冈市2017年度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水土保持大事记等情况公告如下∶
黄冈市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为4128.85平方公里(2016年),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2788.73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为1129.40平方公里,强烈流失面积为158.13平方公里,极强烈流失面积为50.35平方公里,剧烈流失面积为2.24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及生产建设项目活动集中区。
2017年黄冈市实施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有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发改、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的巩固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精准灭荒等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恢复治理工程,社会和民间资本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各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850公顷,其中新建坡耕地3965公顷,水保林10282公顷,经果林5912公顷,种草637公顷,封禁治理6142公顷,其他5912公顷。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22公顷,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坡耕地面积280公顷。
2017年,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8 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490.7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51416.08万元,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54.38万立方米。其中,市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08.9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3626.2万元,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57.9万立方米;县级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9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181.8公顷,方案设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7789.88万元,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96.48万立方米。
2017年,全市开展了《大别山区板栗林下水土流失特性研究》等3项课题研究,发表科研论文6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16次,发放宣传材料18941份,发表宣传文章56篇,开展宣传报道102次,悬挂宣传标语335条,宣传对象304465人。向全社会传播水土保持法治理念,扩大水土保持工作影响力。全市共有水土保持行政管理机构11个,其中市直设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以及水土保持科研机构;红安县、英山县、罗田县设立了水土保持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