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省水土保持公报
“高原极地,一派风光。水塔天成,源远流长。三江同根,与斯滥觞。浩淼东去,润泽八方。"。青海高源孕育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面积高原湿地、高寒荒漠、高寒草原、灌丛和森林等生态系统,是地球气候和生态环境变化的敏感区和脆弱带。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世人形象地比喻为"中华水塔"、"地球之肾",其生态环境变化不仅事关青海的长远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全国的气候形成和演变,对抵御全球气候变暖有着重要影响。
青海省是三种侵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分布广泛,土壤侵蚀面积达35.43 万km²。2008年平均降水量为324.4mm,比2007年增加1.5%,比多年平均增加11.7%,属偏丰年份;地表径流总量639.96亿m³,平均径流深89.6mm,比2007年减少0.6%,比多年平均增加4.7%。水土流失灾害类型为山洪、滑坡、泥石流,主要发生在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及海东等州(地),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5亿元。
根据政府 “实施生态战略,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2008年因地制宜地加大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工程建设的力度,实施了长江和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科技范园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推进了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基础。
2008年青海省各行业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75.64km²。水土保持项目共投入8833.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19km²,完成保护面积3000.00km²,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89.00km²,建设淤地坝56座(骨干坝18座),建成小型水土保持工程216项。截止2008年水土保持部门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66.61km²。
2008年青海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57 项,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17.54km2,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50亿元,方案设计拦挡弃土弃渣量3905.93万m³;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15次,查处违法案件42件;验收开发建设项目16项;2008年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20340.70 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82.24hm²。2008年开展了"三江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了"三江源"监测中期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