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一图读懂《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持续改善群众住房环境,根据《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宁县发展实际情况及需求定位,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成就
(一)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十三五”期间,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理念,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房地产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一是房地产投资趋于合理,房地产投资由2015年的19.22亿元收窄至2020年的13.24亿元,其中住宅投资由2015年9.6亿元增长至2020年11.25亿元。二是住宅施工面积稳步提高,住宅施工面积由2015年的232.8万平方米稳步增加至2020年299.55万平方米,增长28.67%。三是商品住房销售量呈现先增长后下降再回升的平稳变化趋势,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由2015年的39.74万平方米增长至2017年最大值71.32万平方米,然后平稳下降到2019年的25.56万平方米,再回升到2020年的38.92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金额由2015年的13.4亿元增长至2017年最大值20.68亿元,然后平稳下降到2019年的9.69亿元,再提升至2020年的17.98亿元。四是商品住房价格实现稳步上涨,2015年商品住房价格为3372元/平方米,上涨至2020年的4620元/平方米,上涨37.01%,年均增速8.20%,望远镇片区贡献最大。
(二)城镇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城镇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明显改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带来的实惠,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截至2020年12月,全县有公共租赁住房1972套,实物配租入住率达到86.6%,公共租赁住房利用效率较高,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强化。
(三)城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县大力推进城镇及乡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累计投资205亿元,建成杨和康城、新华、宁化等16个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项目近507万平方米,为住房困难群众和拆迁家庭提供住房53982套,并完成利民苑等老旧小区改造19.2万平方米。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的模式,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十到位”,公共服务“十配套”,基本构建了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圆了10万多农民群众的“上楼梦”,全县城镇化实现程度由35%提高到64.58%。实施“千处百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旧改造”、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等工程,整治各类破旧建筑物近800万平方米,解决了县城环境“脏乱差”问题,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全力实施住宅小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有44个,建筑面积841.33万平方米,突显了物业服务在改善居住环境中的作用。
(四)逾期“烂尾楼”项目化解取得积极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逾期交房和“烂尾楼”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逾期交房、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及“烂尾楼”的房地产项目,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分类施策,精准施策,采取“一企一策、一盘一策”,积极化解逾期交房和“烂尾楼”项目,目前全县涉及的蓝山青年城、蓝山俊园、翡翠城五期、兰花花公寓四期、五期、三沙源(共有6个区逾期交房,5个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住房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截至2020年底,全县商品住房待售面积22.36万平方米,较“十三五”末的29.41万平方米减少7.05万平方米,待售面积最高到44.6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由8.9个月下降至6.9个月,去化周期最高为12个月。
(六)住房公积金作用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1353.18万元,缴存职工达到22406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118916.4万元,个贷率达到77.88%,累计提取77515.59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年均增长1%;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年均增长14%;个人贷款总额年均增长13%;个人贷款率年均提高4%。住房公积金在居民住房方面支持作用愈发明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红利惠及更多居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构性方面,全县各乡镇商品住房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有待提升,住房租赁市场有待加快发展。二是协调性方面,望远镇房价快速上涨与居民收入不协调,房地产市场风险依然存在,住房发展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品质性方面,建成区品质参差不齐;成品住宅(全装修住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有待进一步推广;老旧小区面貌有待改善;中心村、拆迁安置房空置率居高不下。四是创新性方面,法律、金融、财税等市场调节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保障房运营管理机制有待健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仍待完善,住房治理手段创新亟待加强。
三、面临形势
(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202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意见》从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大西部开放力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等方面做了重要指导,特别提出:“积极改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地区提出更高要求,住房作为普通老百姓的基本需求,需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速推进。近年来,国家为推动新型城镇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2019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0.6%,正处于城镇化加速阶段,未来还将有大批农业人口进入城市。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必将对城市住房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规划好住房问题对推动新型城镇化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提出要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在此背景下,农村将全力发展,实现农村提档升级,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有效改善。
(四)“房住不炒”总体定位深入实施。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房住不炒”定位以来,国家、区市围绕这一定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发展的手段和工具,“房住不炒”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建议》继续强调这一定位,坚持“房住不炒”必将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间深入实施。
(五)宁夏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6月8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期间再次强调,要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更加珍惜黄河,精心呵护黄河,统筹推进提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0年12月8日,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到2035年,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实施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为城乡住房发展起到重大方向性指引。
(六)银川市住房市场综合影响力愈发明显。近年来,随着银川市经济社会、产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集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区域核心城市综合影响力愈发明显,房地产市场如沐春风,商品住房价格一路上扬,局部区域房价早已突破万元大关,与银川南部区域的望远镇房价出现了巨大价格差异。受银川市房地产市场正面影响,2019年以来,永宁县临近银川的望远镇片区房地产市场出现“抬头”趋势,特别是2020年以来,多个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瞄准该区域,使房价上涨这一趋势更加明显。根据银川市城区住宅用地供应看,可供土地越来越少,有理由推断银川市区房价将会越来越高,势必将有一大批中低收入群体无力承受银川城区高房价,而将住房消费南移至望远镇片区,届时,望远镇将承接部分银川外溢居民居住生活,该区域商品住房市场必将借势有较大发展。
第二章 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住房发展方面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房子用来是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总目标,以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为出发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通过稳步发展商品住房、管好用好保障性住房、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人居提升工程、积极培育租赁住房市场等措施,逐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住房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突出住房居住功能,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方面根据县财政能力尽力解决和改善民生急需的居住问题,另一方面,防止盲目建设、举债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运营,减轻财政压力。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住房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引导形成符合本县实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的措施,实行分类保障,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在全县统一政策框架下区别对待地区差异,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把优化供应结构与调节住房需求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更好发挥房地产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围绕“房子用来是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总目标,通过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消费格局基本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住房结构更为合理、区域布局更加均衡、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最终达到全县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二)具体目标。
1.商品住房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定位,合理确定五年发展总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结构、土地供应结构、住房消费结构,基本实现供需平衡,房价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到2025年末,商品住宅共计供应414.45万平方米,销售价格年涨幅控制在10%以内,去化周期控制在8个月以内。
2.保障住房高效精准运营。重点做好现有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发改、公安、统计、住建、自然资源、民政、物业企业等多部门联动,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核实公租房承租户的收入、财产、家庭结构等信息,做到精准甄别、精准匹配、精准管理,实现“退出一户、递补一户”,杜绝公租房违规转借、转租、闲置和改变用途等问题,确保公租房高效利用。
3.租赁住房市场不断繁荣。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通过探索试行租售同权制度、鼓励支持专业化租赁机构发展、补贴低收入群体租房消费、规范租赁住房市场行为、扩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等措施,引导住房租赁消费。到2025年,争取全县新增2-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租赁机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4.城乡人居品质显著改善。坚持以提高城乡人居品质为着力点,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高品质的商品住房、用好管好保障性住房、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社区智慧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措施,使全县城乡人居品质显著改善,以住房为代表的小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争取完成永宁县建成区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40平方米。
5.绿色节能建筑广泛推广。严格落实绿色节能建筑要求,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全装修)发展,狠抓建筑质量问题,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到2025年,争取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50%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0%。
第三章 住房需求预测
一、城镇人口发展预测
(一)城镇人口发展现状。2015年,永宁县常住人口23.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76万人,农村人口12.68万人,城镇化率为45.89%,人口出生率为11.08‰,死亡率为4.93‰,自然增长率为6.1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永宁县常住人口32.16万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10.34万人,增长47.36%,年平均增长率为3.95%。其中,城镇人口14.32万人,农村人口11.39人,总户数11.69万户,户均人口数2.58人,城镇化率为64.58%。
(二)城镇常住人口预测。本次城市人口预测主要采用时间序列模型和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进行预测,结合永宁县人口发展特点,综合确定预测值。
1.时间序列模型。时间序列模型预测主要采用显著度高的指数函数模型、一次线性函数模型和一元二次函数模型。
假设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发展规模指数函数模型、一次线性函数模型和一元二次函数模型预测公式分别为:
Y=aebx (1)
Y=AX +B (2)
Y=CX2+DX+E (3)
(1)式中:Y 为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万人);a、b为待定系数;X为时间序列值,2016年时,X取1。
利用2016-2020年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计算待定系数,分别是 a=10.32,b=0.1158。相关显著系数 R2=0.7782,表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与时间序列构成的指数函数模型较为显著,拟合度较高,解释能力较强。预测公式为:
Y=10.32e0.1158X
(2)式中:Y为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万人);A、B为待定系数;X为时间序列值,2016年时,X取1。
利用2016-2020年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计算待定系数,分别是A=1.839,B=9.363。相关显著系数 R2=0.7293,表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与时间序列构成的指数函数模型较为显著,拟合度较高,解释能力较强。预测公式为:
Y=1.839X+9.363
(3)式中:Y为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万人);C、D、E为待定系数;X为时间序列值,2016年时,X取1。
利用2016-2020年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计算待定系数,分别是C=0.7193,D=-2.4767,E=14.398。相关显著系数 R2=0.8855,表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与时间序列构成的指数函数模型较为显著,拟合度较高,解释能力较强。预测公式为:
Y=0.7193X2-2.4767X+14.398
表3-1 时间序列模型预测永宁县城镇人口预测变化趋势表
模型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实际人口规模 | 12.00 | 13.47 | 13.84 | 14.32 | 20.77 |
指数函数预测值 | 10.55 | 11.77 | 13.14 | 14.67 | 16.37 |
一次线性函数预测值 | 11.20 | 13.04 | 14.88 | 16.72 | 18.56 |
一元二次函数预测值 | 12.64 | 12.32 | 13.44 | 16.00 | 20.00 |
模型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实际人口规模 | — | — | — | — | — |
指数函数预测值 | 18.27 | 20.40 | 22.77 | 25.41 | 28.36 |
一次线性函数预测值 | 20.40 | 22.24 | 24.08 | 25.91 | 27.75 |
一元二次函数预测值 | 25.43 | 32.31 | 40.62 | 50.37 | 61.56 |
单位:万人
通过三种函数模型预测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变化情况,指数函数模型预测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28.36万人,一次线性函数预测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27.75万人,一元二次函数模型预测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61.56万人。从三种函数模型预测人口走势来看,一次线性函数更符合人口发展趋势,因此本次时间序列模型预测城镇常住人口发展趋势采用一次线性函数模型预测结果。通过上述预测,预计永宁县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为27.75万人,较2020年增长6.98万人。
2.城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2015年末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10.76万人,2020年末为20.77万人,人口增长10.01万人,年均人口增长率为14.06%(依据10.76×(1+X)5=20.77测算所得),若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以年均增速14.06%增长,预计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为40.10万人。
近年来随着银川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永宁县作为银川市的南大门以及其毗邻银川市区特殊的地理区位,永宁县“十三五”期间人口迎来快速增长期,特别是城镇常住人口较2015年末增加超过10万人。“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全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及自治区实施的银川都市圈战略等,预计仍将有一批外来人口到银川工作、生活,受银川市溢出效应影响,永宁县则可很好地扮演承接银川人口的副中心角色。同时,永宁县2020年城镇化率为64.58%,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城镇常住人口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基于上述考虑,“十四五”期间,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仍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年均增速预计达到3.5%,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为24.67万人。
表3-2 年均增速预测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变化趋势表
单位:万人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按照2015-2020年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14.06%预测 | 23.69 | 27.02 | 30.82 | 35.15 | 40.10 |
按照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3.5%预测 | 21.50 | 22.25 | 23.03 | 23.83 | 24.67 |
通过上述两种年均增长率预测情况,按照2016-2020年人口年均增长率14.06%预测到2025年市区常住人口规模为40.10万人,按照人口年均增长率3.5%预测到2025年市区常住人口规模为24.67万人。结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年均增长率3.5%预测的人口数与实际情况更接近,因此以年均增长率以3.5%预测结果为准。
3.人口预测确定。通过上述时间序列模型和年均增长率预测情况,综合分析,本次采用时间序列模型中一次线性函数预测结果和年均增长率3.5%预测结果的平均数作为永宁县“十四五”期间城镇常住人口预测结果,即到2025年末,银川市区常住人口26.21万人,较2020年预测结果增长5.44万人。
表3-3 “十四五”期间永宁县城镇常住人口变化趋势表
单位:万人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一次线性函数 | 20.40 | 22.24 | 24.08 | 25.91 | 27.75 |
按照人口年均增长率3.5%算 | 21.50 | 22.25 | 23.03 | 23.83 | 24.67 |
预测结果 | 20.95 | 22.24 | 23.55 | 24.87 | 26.21 |
二、城镇住房需求预测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特殊的地理区位,预计“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住房需求主要有城镇化进程带来的需求、居住条件改善带来的需求、城市更新改造带来的需求以及外来人口购房带来的需求。因此,本次永宁县城镇住房需求按上述四类进行分析,预测“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需求总量。
(一)人口城镇化增长带来的住房需求。根据永宁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永宁县2018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33.4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35平方米。从国家公布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看,2019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39.8平方米。目前,永宁县依旧处于城镇化加速阶段,“十四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人口对住房要求将更高。因此,永宁县2025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按照2019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计算,可以测算城镇化人口增长带来的住房需求为:
城镇化新增人口数量×人均住房面积=5.44万人×40平方米/人=217.6万平方米
(二)居住条件改善带来的住房需求。经济条件改善带来的住房增长主要表现为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居民都对目前的居住水平不是很满意,进而选择通过购买新的房产满足居住需求。因此,当永宁县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2018年的35平方米改善至2025年的40平方米时,可以测算居住条件改善带来的住房增量为:
现状城镇人口×(40-35)平方米/人=20.77万人×5平方米/人=103.85万平方米
(三)城市更新改造带来的住房需求。过去五年,新建的16个中心村已出现空心化的现象,空置率居高不下并呈现逐年上涨趋势。同时,县城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基本能够满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再加之永宁县政府总体债务量较大,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县保障性住房发展方向主要以合理经营安排存量安居型住房和改造现存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为主,增量安居型住房数量将不会增加。
(四)外来人口购房带来的住房需求。从我县特殊的地理区位看,望远镇紧邻银川市城南片区,发展潜力较大。尤其随着近几年银川市商品住房价格大幅上涨,已与望远镇拉开房价差,导致一批银川中低收入购房群体将外溢到望远镇购买住房,同时自治区其他市县外来人口也将有到望远镇进行安家的现象,目前望远镇片区外来人口购房已经占据大多数,“十四五”期间我县商品住房市场主要集中在望远镇。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县商品住房销售量分别达到41.43万平方米、25.56万平方米、44.98万平方米,三年间商品住房平均销售量为37.32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每年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商品住房由外来人口消化,因此测算“十四五”期间外来人口购房带来的住房需求约为93万平方米。
(五)城镇住房总需求预测。根据上述4种城镇住房需求,可以测算出永宁县“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总需求至少为:
217.6万平方米+103.85万平方米+93万平方米=414.45万平方米
第四章 空间发展策略
一、空间规划背景
(一)银川市城市发展方向背景。永宁县位于银川市南大门,特别是望远镇与银川市金凤区和兴庆区毗邻,具有天然区位优势。根据《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银川市的城市发展方向为“南进、北拓、西优、东控”,即城市骨架重点向南北两个方向拓展,而永宁县特别是望远镇处于银川市“南进”的主力发展方向,受银川市向南发展的带动作用越来越强,为永宁县尤其是望远镇住房市场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二)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变化背景。 当前,银川市房地产市场较为火热,房价水平快速上涨,与永宁县房价水平形成较大差异。随着紧邻望远镇的七十二连湖板块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该区域土地资源越来越少,预计在“十四五”前期将完成全部住宅用地开发。同时,该板块房价水平快速上涨,随着银川市房价水平继续快速上涨,必将有很大一部分购房需求外溢至望远镇,望远镇将成为承接银川市外溢购房需求的核心区域。
(三)永宁土地储备基本情况背景。“十四五”期间,永宁县中心城区和望远镇将新增住房用地规模约5000亩,其中中心城区1000亩,望远镇4000亩,储备住房用地远大于中心城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空间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管控底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优先发展区,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构建资源利用上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为出发点,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通过“留白增绿”等方式适当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三)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住房空间发展策略既要突出重点,同时也需统筹协调,在充分分析区域发展优势的基础上,优先发展基础要素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强化各功能区的定位,做到合理分工,协同推进,共同发展。
三、空间规划策略
《永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永宁县域城镇空间布局为“一主一辅多点”的布局结构。
1.“一主”:即中心城区。依托现状县城区,未来全县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功能集聚发展的主体区域。
2.“一辅”:即新市镇。依托现状望远镇,成为对接银川前沿地区,做强现有产业基础,成为中心城区功能有效补充。
3.“多点”:即特色镇(乡)。是非农产业和人口的重要集聚地,是服务和带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的基地

图4-1 永宁县域城镇住房空间结构布局图
根据永宁县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结合永宁县各乡镇住房发展现状、发展条件及未来发展趋势,规划永宁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空间结构仍为“一主一辅多点”,但“一主”为望远镇,“一辅”为中心城区,“多点”为其他特色镇(乡)。
“一主”:望远镇重点承接银川市外溢购房需求,以发展商品房为主,依托银子湖优质环境资源,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打造永宁县高品质居住区。
“一辅”:中心城区重点满足农村进城购房和改善购房需求,适度发展一定商品住房,不断提升改善现有居住区环境,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进一步管好用好公共租赁住房。
“多点”:重点是依托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各乡镇及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人居品质。
(一)大力发展望远居住区。望远镇紧邻银川市金凤区和兴庆区南部,受银川市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十四五”期间,银川南部区域土地资源将基本开发完毕,且房价水平与望远镇差异越来越大,望远镇有较大价格优势。应充分利用望远镇区位优势、高铁东站和银子湖等优质资源,重点打造望远新区板块,大力发展具有区域改善型的商品住房,积极承接银川外溢购房客群。同时,注重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望远镇居住区老旧小区改造,使望远镇成为“十四五”期间永宁县住房特别是商品住房发展的核心区域。
专栏4-1 永宁县望远镇住房发展导引 |
1. 开发规模:“十四五”期间,望远镇住房新增用地规模为4000亩,可开发住房总建筑面积约480万平方米。 2. 开发区域:重点开发望远新区,即李银快速通道以东,望银路以北,唐徕渠以西,银川南环绕城高速以南片区。 3. 开发强度:住宅开发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8以内。 4. 客群目标:重点针对银川市外溢购房人群,包括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和内蒙左旗、乌海市以及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等外来人口;永宁县有改善型需求的群体。 5. 户型设计:商品住房重点满足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为主,户型建设应控制在90-140平方米,以120-13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要建设标准。 6. 旧城改造: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针对望远镇的老旧小区,区分轻重缓急,根据老旧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及筹资能力,分类分步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 |

图4-2 永宁县望远镇住房空间结构布局图
(二)提升改善县城居住区。永宁县中心城区作为全县政治、文化中心,依托良好的生态水系、历史文化资源,总体发展以珍珠湖、鹤泉湖为依托北扩,主要发展高质量居住片区,东移以唐徕渠、黄河、滨河大道为枢纽,完善的生活区向东扩展,总体形成“一心两轴五区”的布局,即县城中心以杨和大街商业结合永福路南侧商业开发,形成商业集中片区,发展永福路和109国道为城市发展轴,形成老城居住区、城北居住区、城西片区和城南片区。完善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体,政策性住房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进行分片区差异化建设,旧城区采取渐进式更新改造,其他片区以成片建设为主,加强居住社区建设,配套完善的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专栏4-2 永宁县中心城区住房发展导引 |
1. 开发规模:“十四五”期间,永宁县中心城区住房新增用地规模为1000亩,可开发住房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 2. 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城北片区,即109国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北,鹤泉湖以西,观平路以南。 3. 开发强度:住宅开发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5以内。 4. 客群目标: 重点针对永宁县下辖各乡镇新增入城购房需求和永宁县城既有住房改善型需求的客群。 5. 户型设计: 商品住房重点满足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为主,户型建设应控制在90-130平方米,以12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要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以满足最低住房需求为主,户型应控制在50-100平方米之间。 6. 旧城改造: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针对永宁县建成区的老旧小区,区分轻重缓急,根据老旧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及筹资能力,分类分步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 |

图4-3 永宁县中心城区住房空间结构布局图
(三)稳步发展其他乡镇居住区。我县在着力完善城区及望远片区发展的同时,还需要统筹全县整体发展,在规划期内,各乡镇以完善配套为主要任务,主要范围包括除永宁县中心城区及望远镇片区外的望洪镇、胜利乡、李俊镇、闽宁镇的镇区范围及各中心村建设范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分类分步推进特色乡镇、中心村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合理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建立健全以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治理框架,不断改善居民的住房质量和生活环境。
第五章 重点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加快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为目标,构建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以保障性住房为辅、租赁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提升住房品质,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范围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成品住房比例,加快推进绿色节能环保建筑,加强住房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面推进商品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制度,全力稳地价。针对我县住房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针对性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从源头控制住房用地供应结构、规模、区域等,进而促进住房用地市场稳定发展。
1.准确把握供地策略。准确把握经济、人口、基础设施、城市规划、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变化趋势等,科学合理编制住宅用地五年供地计划,确定未来五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供应区域、供应结构、供地时序以及供应方式等,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供应节奏,保证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2.优化土地供应区域。依托望远镇优越的区位优势和银川的辐射带动作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充足的土地储备等优势,重点供应4000亩望远板块土地;根据农村进城数量及改善客群量,合理开发新增县城1000亩住宅用地,防止存量过大;其他乡镇则重点是管好用好现有存量住房,积极盘活闲置用房,防止盲目新增商品住房用地。
3.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一是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实时对已供土地的开工、建设、竣工等重要环节进行现场巡查、督促,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二是严格处置闲置用地,对达到闲置土地标准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并将涉及土地闲置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土地一级市场交易;三是严禁土地使用权人私自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规划等,确需改变的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防止违法违规用地。
(二)建立多举措住房供应体系,全力稳房价。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发展新建商品住宅、规范二手房市场等措施,让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1.有序开发普通商品住宅。一是制定商品住宅发展中期规划和年度供应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五年或者十年住宅供应总量、时序、结构以及预期发展目标等,防止盲目扩张或过度紧缩,保障稳定有效供给;二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小面积、低房价、低总价类的刚需商品住房,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对该类项目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证核发、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三是积极引进区内外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开发具有一定品质的改善型住房,满足居民对改善型住房的需求。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与预警机制,避免市场大起大落。一是重点监测房价变化、住房供求状况、房地产市场投资状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状况;二是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未来需求趋势进行预警,对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趋势、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状况、金融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三是对房地产市场的未来供给趋势进行预警,要对土地供给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状况、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3.积极培育二手住房市场。一是借助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二手房交易备案业务,规范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签订、备案;二是鼓励企业建立二手房交易托管平台,充分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三是建立二手房交易监管平台,专门针对二手房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4.健全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落实好《永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遵循“多方监督、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收存、支取及使用,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通过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同时,将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施行差别化监管额度,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开发企业实施最优惠政策,监管最高额度不超过预售资金的10%,且年度得分排名全区前十的企业可享受预售资金“零监管”;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开发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开发企业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且监管资金不得低于预售资金的50%。
二、快速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一)管好用好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由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转变,分类实施保障,满足差异化住房保障需求。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提规扩面,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镇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等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运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对公租房实施信息化、系统化的科学运营管理,鼓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运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公租房,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公租房监管力度,加快打通公安、税务、民政、不动产中心等部门信息通道,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管理公租房居民,对不符合保障标准、违规使用、闲置等现象,严厉惩处,进一步提高公租房的使用效率,切实让公租房惠及住房困难群众。
专栏5-1 永宁县租赁住房统计表 | |||||
序 号 | 小区名称 | 地 点 | 建设方式 | 套 数 | 面积(平米) |
一、政府公租房 | |||||
1 | 宁和家园二期41#楼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60 | 4092.52 |
2 | 团结小区5#楼 | 县城规划区 | 回购 | 17 | 924.12 |
3 | 望远人家A区 | 望远工业园区 | 回购 | 4 | 278 |
4 | 庆丰苑南区2#楼 | 望远工业园区 | 回购 | 31 | 1888.77 |
5 | 零星回购 | 县城规划区 | 回购 | 5 | 325 |
6 | 宁和家园三期2#楼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60 | 4024.11 |
7 | 兰花花10#楼 | 望远工业园区 | 回购 | 16 | 824 |
8 | 四季鲜39#楼 | 望远工业园区 | 回购 | 11 | 625 |
9 | 杨和新村一期14#楼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120 | 7056 |
10 | 杨和新村一期67#楼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144 | 7084 |
11 | 杨和新村一期52#楼 | 县城规划区 | 回购 | 96 | 4874.4 |
12 | 杨和新村二期6#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72 | 4283.7 |
13 | 杨和新村三期67#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72 | 4160 |
14 | 杨和康城32#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54 | 3114 |
15 | 杨和康城38#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54 | 3114 |
16 | 杨和新村四期45#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72 | 4316.88 |
17 | 杨和新村四期59# | 县城规划区 | 政府建设 | 72 | 4316.88 |
18 | 富原小区1#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12 | 615.68 |
19 | 富原小区3#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72 | 3665.16 |
20 | 富原小区5#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72 | 3665.16 |
21 | 富原小区6#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36 | 1839.72 |
22 | 富原小区7#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36 | 1839.72 |
23 | 富原小区8#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72 | 3665.16 |
24 | 富原小区9# | 望远工业园区 | 政府建设 | 72 | 3665.16 |
小 计 | 1332 | 74257.14 | |||
二、企业自建公租房 | |||||
1 | 宁夏远大可建科技公司公租房 | 望远工业园创业路西侧 | 企业建设 | 50 | 1500 |
2 | 伊品生物科技工程公司公租房 | 永宁109国道东侧,杨和南街西侧 | 企业建设 | 400 | 12000 |
3 | 银川旺元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公租房 | 望远双庆路南侧 | 企业建设 | 30 | 1543.5 |
4 | 银川置信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 | 永宁快速通道西侧,三沙源 | 企业建设 | 60 | 5799.12 |
5 | 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 | 望远天信路南侧 | 企业建设 | 100 | 3500 |
小 计 | 640 | 24342.62 | |||
合 计 | 1972 | 98599.76 | |||
(二)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紧紧围绕住房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原则,通过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向城镇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群体供应。
(三)积极发展人才安居住房。坚持人才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第一资源”,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是留住人才的关键一环,结合永宁县人才需求实际,积极发展人才安居住房。建立健全人才认定及保障制度,科学合理划分人才等级,明确保障方式及申请条件,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遵循“供地条件成熟优先、配套设施完善优先、住房需求集中优先”的原则,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采取集中建设、市场购买、项目配建、单位自建等方式进行筹集。加强配租运营管理,制定人才安居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明确租金标准,规范运营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三、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一)培育多元化市场供给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不断扩大租赁住房市场供给主体,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加快发展住房租赁企业,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房屋自持比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三是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闲置住房;四是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五是进一步完善供地方式,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支持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
(二)积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积极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推动“租购同权”,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加快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住房租金,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出租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三)完善租赁市场行业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四、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期间,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分类分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重点改造完善老旧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永宁县城区9个小区、建筑面积6.8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约879户住房环境。
(一)改造范围。永宁县建成区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的9个住宅小区,分别为人武小区、电信局家属楼、启元小区、南环邮政局家属楼、南环畜牧局家属楼、供销社家属楼、永通小区、联建小区、南开小区。
(二)改造对象。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主要为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十四五”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1.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坚持应改尽改,包括改造违章建筑、涉及安全基本功能房屋公共部分修缮、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供气、环卫、照明、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县城基础设施等13项内容。
2.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包括不涉及安全和基本功能房屋公共部分修缮、安防和便民设施、道路和停车设施、环境景观整治、建筑节能改造等5项内容。
3.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包括立面整治、服务设施、智慧管理和特色风貌等4项内容。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对于提升类改造内容,要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积极推进。
(四)改造时序。2022年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个,居民879户。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五、不断改善住房居住品质
(一)努力提高住房产品品质。一是引导市场加大建设大开间、南北通透、采光条件好的住房,切实从住房规划设计层面提升住房产品品质,严控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建筑风格等,打造与环境相适宜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观;二是加大住宅小区内部居住环境建设,充分考虑承载力和居住环境舒适性的要求,提高小区绿化率,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提升居民居住的舒适感、幸福感;三是加强健康住宅研究能力,更加重视居民心里层面居住享受,结合人体对美学的追求,从私密保护、视野景观、感官色彩、材料选择等角度考虑,为居住者营造一处健康、安全、舒适和环保的高品质住宅和社区。
(二)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新建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加快老旧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覆盖面,优化物业服务内容,制定“菜单式”物业服务收费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加快培养品牌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完善的物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督,对服务不合格、信用等级低的企业,限制行业发展;三是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住建、自然资源、执法、公安、生态环保、民政、市监、应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服务的相关问题,及时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四是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以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为主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三)加快完善住房配套设施。进一步增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断扩大居民公共活动空间。一是新建住宅小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保障基础设施质量,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特别是教育设施配套,精准匹配人群宜居性需求;城镇既有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完善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二是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推进社区适老化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把关,对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既有居住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每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加快智慧社区建设,以“互联网+”为服务理念,提高社区智慧化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套一批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分类箱、无人售卖机等设施,推进小区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小区入口、地下停车场及楼宇智能门禁、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智慧化设施配套。
(四)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大力实施绿色节能环保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一是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坚持绿色、低碳的建筑理念,加大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装配式施工技术和水平,加快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20%;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三是加快推动成品住房发展,大力提倡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提高全装修建筑比例。推进整体厨房、卫生间以及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的规模化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实行菜单式全装修,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成品住宅销售合同中应增加附件,开发企业应明确对成品住宅质量保修的主体责任,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维护保养要求以及装饰装修材料、部品等详细信息。到“十四五”末,成品住房占新建住房的比例达到50%左右。
六、着力提升住房信息化水平
加快住房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系统化的手段和工具管理住房,实现对住房的科学化、合理化、精准化监管。加快对接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完善系统新建、二手、租赁交易住房信息内容,加快住房市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步伐,第一时间掌握住房市场动态。完善住房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深入分析市场变化影响因素,全面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建立健全全县保障性住房系统,尽快打通与公安、税务、民政、不动产中心等部分信息通道,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精准管理,科学退出不符合保障标准的群众,高效率审核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群众,进一步提高全县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水平。依靠信息化的手段,建立保障性住房领域个人诚信评价体系,实行保障性住房“红黑名单”制度,不允许失信个人再享受住房保障福利,并将诚信记录记入国家信用体系。
第六章 配套政策措施
一、加强住房用地管理机制
“十四五”期间,继续坚持以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统筹与各板块发展相结合的住房用地管理机制,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正确处理住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和其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促进住房布局与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发展。
二、强化财税金融保障力度
一是落实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与居住类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其他资金与保险性住房建设与运营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采用市场化的模式,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政策性信用贷款,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加快推动微信、手机APP等服务载体的研发运用,发挥好12329 服务热线、短信、网站等媒介的服务功能。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逐步统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和档案管理以及操作规程、业务流程、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落实好住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好永宁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风险问题,发布和通报风险信息,防控风险隐患。要充分运用行政、金融、法律等手段,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专项整治,推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整顿住房销售和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垄断存量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新房和存量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加快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逐步将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纳入监管范围。
强化行业信用管理,构建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房地产信用系统,完善信用档案记录和评价办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并与社会信用系统对接。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作用,增进企业合作与交流,推动行业自律,增强契约精神。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监督。
第七章 规划实施
一、做好与相关规划衔接
按照《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同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规划实施顺畅。进一步强化本规划与《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宁县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协调,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明确住房建设的总量、结构、时序和空间布局,做到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加强住建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将年度住房供应计划列入当地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中,确保年度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推动住房规划有序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
构建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单位联动的住房发展规划组织运行机制,共同做好本县住房发展规划规划的实施。严格明确住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按照自治区、市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施规划中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规划评估机制。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在做好调研方案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自评估应全面分析检查规划的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住房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永宁县“十四五”时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储备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