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河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3 1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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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概述了陈家河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中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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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1.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1.3 其他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6)《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
(5)《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7)《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表1-1 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环境要素 | 标准名称 | 项目标准值 | 级别 | 单位 | 标准限值 |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pH 值(无量纲) | Ⅱ类(陈家河) | / | 6~9 |
|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 ≤4 | |||
| COD | mg/L | ≤15 | |||
| BOD5 | mg/L | ≤3 | |||
| 氨氮 | mg/L | ≤0.5 | |||
| 石油类 | mg/L | ≤0.05 | |||
| 总磷 | mg/L | ≤0.1 | |||
| 总氮 | mg/L | ≤0.5 |
表1-3 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分析表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
| 环境风险防控 | 1.城南农产品加工园应建立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2.城南农产品加工园内产生大量废水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 | 不涉及 |
| 资源开发效率 |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 不涉及 |
表1-4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一览表
| 序号 | 管理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
| 1 | 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相适应 | 符合 | |
| 2 | 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 | 不涉及 | |
| 3 | 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 | 不涉及 | |
| 4 | 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 不涉及 | |
| 5 | 加强对长江流域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 符合 | |
| 6 |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 不涉及 | |
| 7 | 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 不涉及 | |
| 8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 不涉及 | |
| 9 |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 不涉及 |
表1-5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一览表
| 序号 | 管理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
| 1 |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 | 不涉及 | |
| 2 | 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 符合 | |
| 3 |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 不涉及 | |
| 4 | 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 | 符合 | |
| 5 | 严禁围垦湖泊,强化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 | 不涉及 | |
| 6 | 加大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长江、汉江等河道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 | 不涉及 | |
| 7 | 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 | 不涉及 | |
| 8 | 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 不涉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