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型秸秆再生蛋托生产基地项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遵循以下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空气质量标准
| 污染物评价指标 | 浓度均值 (mg/m³)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值 (mg/m³)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
| SO2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07 | 0.06 | 11.67 | 达标 |
| NO2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15 | 0.04 | 37.5 | 达标 |
| 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52 | 0.07 | 74.29 | 达标 |
| 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23 | 0.035 | 65.71 | 达标 |
| CO 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95百分位) | 1.0 | 4 | 25 | 达标 |
| O3 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90百分位) | 0.154 | 0.16 | 96.25 | 达标 |
1.2 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1.3 噪声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1.4 固体废物标准
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1.5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5.1 废气
| 排放标准 | 污染因子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³)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 企业边界监控浓度限值 (mg/m³) | 排气筒高度 (m)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 颗粒物 | 120 | 15 | 3.5 | 1.0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臭气浓度 | / | / | 20(无量纲) | / |
1.5.2 废水
| 类别 | 污染因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峰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最终执行标准 |
|---|---|---|---|---|
| 办公生活污水 | pH | 6~9 | 6~9 | 6~9 |
| COD | 500 | 200 | 200 | |
| BOD5 | 300 | 100 | 100 | |
| SS | 400 | 150 | 150 | |
| 氨氮 | / | 20 | 20 |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遵循以下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中“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需要编制报告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需要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按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包括防渗、防漏、防雨、防晒等措施,以及危险废物标识、分类存放、记录台账等管理要求。
2.4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本项目废气、废水的自行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