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1.1 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开展新药中间体研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同时不涉及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要求。
1.2 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光谷南(郑店)大健康产业园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根据《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以下要求:
| 序号 | 审查意见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
| 1 | 规划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形成产业链。严格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鼓励发展规划主导产业,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严禁引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不符合规划环评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 符合。本项目属于规划区允许类项目,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布局、环境准入要求相符。 |
| 2 | 规划应进一步调整用地性质。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敏感区较多,应根据各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法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对规划区的用地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规划范围内禁建区。 | 符合。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区,项目用地不属于禁建区,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
| 3 | 规划应开展排水规划专项研究,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收集范围、建设规模、尾水排放去向及排水执行标准。 | 符合。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各类废水(不包括一次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及江夏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纳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江夏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
| 4 | 为实现大光谷板块近期实施规划发展目标,应拟定详细的规划方案,重点为配套的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进度要求,确保配套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先于规划方案全面实施。 | 符合。本项目位于江夏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线已接通,废水已纳管。 |
| 5 | 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注意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的合理配置与布局,引进项目应严格遵循区域总体规划以及确定的内部各分区用地所设定的功能要求,应按规划的用地类型合理布局企业,并在规划实施工程中逐步完成不合规企业的搬迁及用地置换。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足够的环境防护距离,居民区与城市交通干线之间应设置相应距离的绿化隔离带,高压燃气廊道两侧应预留满足安全要求的隔离带。 | 符合。本项目所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未改变其土地用途。项目与周边最近居民点为东侧约385m的保利和光晨樾小区,项目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
| 6 | 加强对规划区域内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系统的保护。认真落实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保护湖泊岸线与生态控制线。 | 符合。本项目不在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周边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湖泊。 |
| 7 |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水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强能源清洁化利用,减少面源污染排放,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不得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 符合。本项目将严格落实水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的使用,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 |
1.3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原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 依据 |
|---|---|
| 生态保护红线 | 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武汉区域范围内的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木兰山国家地质公园等被列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光谷南(郑店)大健康产业园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不在上述湖泊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
| 资源利用上线 |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能源主要来自市政电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
| 环境质量底线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已发布相关规划,推出多项任务措施治理污染。随着治理措施的陆续实施,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合理处置,不外排。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光谷南(郑店)大健康产业园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根据项目准入分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原国家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关于落实“三线一单”的要求。 |
1.4 项目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3年版)》,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光谷南(郑店)大健康产业园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处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重点管控单元2(郑店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2011520002。经分析,项目与武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重点管控单元均符合相关要求。
1.5 项目与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环〔2021〕63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鄂环发〔2023〕8号)、《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武政办〔2023〕106号)、《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