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工具生产线项目环保措施及一览表
1. 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处理措施
1.1.1 发泡及熟化、烘干废气处理
项目在发泡、成型、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树脂受热挥发出来的有机气体。拟在发泡机、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该废气,收集效率为90%,配套风机总风量为14000m3/h。收集的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高吸附性的蜂窝活性炭为滤材,具有高度发达的微孔结构,吸附容量大,脱附速度快,净化效果好。项目活性炭更换频率为三个月/次,并在气体进出口的风管上设置压差计作为饱和监控装置,以测定经过吸附装置的气流阻力(压降),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活性炭。
1.1.2 研磨废气处理
项目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正压集气,经过吸尘机(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吸尘机处理效率为99%,未处理粉尘量约为0.228t/a,未收集粉尘量约为1.2t/a,未收集及未处理的粉尘约80%在车间内沉降,当做固废收集。
1.1.3 无组织废气控制
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原辅料均采用塑料桶密封或铁桶密封包装,通过汽车运输入厂区,原辅料均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原辅料储存及装卸过程中不会产生无组织废气。
1.2 废水处理措施
1.2.1 生活污水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花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花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1.2.2 设备清洗废水处理
项目设备配料罐每次更换色浆颜色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
1.3 噪声控制措施
1.3.1 设备噪声控制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并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传播。
1.3.2 风机噪声控制
将风机设置于专用消声间内,对底座安装减振措施,并对排气系统采取消声措施。
1.3.3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严禁中午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不运行,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
1.4 固废处理措施
1.4.1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
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1.4.2 危险废物处理
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漏、防雨、防晒等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1.4.3 生活垃圾处理
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环保措施一览表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有组织TVOC(以非甲烷总烃计) | 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无组织TVOC(以非甲烷总烃计)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TSP | 吸尘机(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
| 生活污水 | COD Cr、NH3-N、SS、BOD5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花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武穴市花桥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 设备清洗废水 | COD Cr、NH3-N、SS、色度 | 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 | / |
| 生产车间等效连续A声级 | 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 一般工业固废 | 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50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 | |
| 危险废物 | 暂存在危废仓库(15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 / | |
| 生活垃圾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