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A抛光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保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2 16: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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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介绍了PVA抛光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并列出了详细的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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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料废气、浇注废气、烘烤固化废气、切割打磨粉尘等。针对这些废气,项目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 混料、浇注及烘烤固化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碱喷淋塔(自带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切割打磨粉尘经配套建设的环保措施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1.2 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水洗工序废水、碱喷淋塔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宜都市杨家湖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原有处理措施。
1.3 噪声处理措施
为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场界及区域环境噪声全面、稳定达标,项目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所有高噪声设备(尤其是切割设备、平面磨床)应远离场区边界布置。
- 设备购置时选用高效能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同时对所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 加强设备运行中的管理和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出现因设备运行不正常而产生刺耳噪声的情况。
1.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切割废边角料、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灰、废活性炭等。处理措施如下: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切割废边角料、打磨粉尘、除尘器收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环卫部门处理。
2. 措施一览表
| 污染源 | 治理对象 | 主要措施 | 处理效果 |
|---|---|---|---|
| 废气 | 混料废气 | 经集气罩收集碱喷淋塔(自带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废气 | 浇注废气、固化废气 | 同上 | 同上 |
| 废气 | 切割打磨废气 | 切割打磨工序位于1#厂房,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金刚石抛光片生产线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宜都市杨家湖污水处理厂 |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都市杨家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输车辆噪声 | 选择噪声较小的先进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铺设减震垫,厂房隔声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均无害化处理 | 无害化处置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暂存于20m²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