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智能彩印循环包装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1.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宿舍、办公楼及其他环保工程。项目施工期将进行土地平整、基础建设、主体施工、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等工作。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都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施工工期6个月,施工期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在主体施工、装修阶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 施工阶段 | 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情况说明 |
|---|---|
| 主体施工 | 废气:物料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地面扬尘,机动车尾气。 噪声:运输设备、升降机等以及金属物料在施工场地内运转相互碰撞产生的噪声。 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pH 、SS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SS 、BOD5、CODcr 等。 固废: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 工程装修、设备安装 | 噪声:施工用砂轮锯、电钻、吊车、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废水:室内外贴砖及施工设备清洗水:pH 、SS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SS 、BOD5、CODcr 等。 固废:各种装修用废材料以及设备外包装废料等。 |
2.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一览表
| 施工阶段 | 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情况说明 |
|---|---|
| 主体施工 | 废气:物料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地面扬尘,机动车尾气。 噪声:运输设备、升降机等以及金属物料在施工场地内运转相互碰撞产生的噪声。 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pH 、SS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SS 、BOD5、CODcr 等。 固废: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 工程装修、设备安装 | 噪声:施工用砂轮锯、电钻、吊车、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废水:室内外贴砖及施工设备清洗水:pH 、SS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SS 、BOD5、CODcr 等。 固废:各种装修用废材料以及设备外包装废料等。 |
3.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3.1 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装修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
为控制扬尘的影响,应严格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条件允许应采取混凝土地坪;工地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轮的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
- 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对施工场地内车辆限速以减少二次扬尘。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 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
- 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 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在施工现场周围应按规定修筑防护墙,实行封闭式施工。
- 粉尘物料输送过程各连接法兰必须严密。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土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撒漏。
- 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出料的落差。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 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物料堆置场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外运。
3.2 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pH 值约6-7,比重1.20-1.46,含泥量30-50%,其SS 浓度含量较高,有些甚至高于1000mg/L ,如果施工阶段不进行严格管理直接排放,必然会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建成、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SS 浓度含量较高。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排水沟和三级沉淀池,将各类污水分别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溢流泥水,需修建临时导流渠进行收集,收集至沉砂池进行处理,然后作为配料用水回用或场地洒水,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施工场地内设置旱厕、移动厕所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3 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为了尽可能的降低其噪声对附近可能存在敏感目标造成的不良影响,本项目应在施工阶段尽可能的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严禁在夜间施工及运输,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具体如下:
-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工程开工15日之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止鸣笛,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严禁使用各种打桩机及运输。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均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各项规定,将施工噪声控制在限值以内,以确保不扰民。
- 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与结构施工。不得使用气锤、打夯机等产生强烈噪声与振动的设备。
- 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
- 如果工程施工期,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 设立项目施工环境影响监督公告牌,在建筑围墙的醒目处明确标明:施工环境影响的投诉方式及联系电话(包括建设单位责任人、环保城建管理及施工监查责任人等),让公众随时监督项目施工过程。
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2、建筑施工垃圾
针对施工期建筑垃圾对建设方提出以下要求:
- 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分类收集、处理,金属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建设方可考虑将其筛分后用作回用、造型等。对不能利用的垃圾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
- 清运施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必须将施工渣土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不得随意外弃。
- 建设单位应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产生,在方案和设计阶段,必须全面对比,选择合理的方案和进行合理的设计,合理选购材料、构件,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工程变更,以减少建筑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