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中间体及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4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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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年产头孢中间体及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包括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保政策、园区规划等多个方面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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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头孢中间体及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既不属于《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其属于允许类。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
2. 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该园区规划重点构建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及航天材料四大产业集群。项目为医药化工项目,位于医药化工产业区,所占用土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结构、土地利用规划。
3. “三线一单”环保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
| 类型 | 名称 | 内容 | 相符性论证 |
|---|---|---|---|
| 产业政策 | 《产业政策调整指导 目录(2024年本)》 | 医药(均节选相关) | 项目产品属于允许类,满足要求。 |
| 园区规划 | 《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 编)》 | 规划区的产业发展规划 | 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结构、土地利用规划。 |
| “三线一单”要求 | 生态保护红线 |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 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用地,符合要求。 |
| “三线一单”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 大气环境二类;汉江(余家湖段)II 类;环境噪声3类;地下水环境III 类;土壤为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不满足二类区要求,但通过设置完善的环保设施,环境影响可接受。 |
| “三线一单”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 | 《化学原料药制造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项目单位产品取水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
| “三线一单”要求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禁止类 | 项目产品不属于禁止类范围,符合要求。 |
4. 其他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项目也符合《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挥发性有机物》等政策要求。
此外,项目还补充了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相符的分析,完善了全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辨识,以及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及环境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