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Kg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年产50Kg多肽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1.1 据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其中罗列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1.1.2 本项目产品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普卡那肽等多肽药物,为降糖、减重、特发性便秘药物多肽原料药,在糖尿病及肠道疾病等领域治疗效果明显,符合湖北省医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化学药重点发展领域的要求。
1.2 规划相符性分析
1.2.1 与《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仙桃市城东的工业用地地块,符合仙桃市“产业往东,生态往西”的城市总体思路,以及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定位。
1.2.2 与《仙桃市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园区东南部工业用地,属于有条件准入工业及其配套组团,符合园区规划组团要求。
1.2.3 与《仙桃市化工园新材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仙桃市化工园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厂区距离长江支流汉江约7920m,符合相关规划、区划要求。
1.3 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3.1 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不属于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且位于合规园区内,符合规划要求。
1.3.2 与《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满足环保标准要求,符合方案要求。
1.3.3 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VOCs物料采用密闭储料桶/储罐存储,采用管道输送,生产区设有集气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符合通知要求。
1.3.4 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符合该行动计划要求。
1.3.5 与《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环发〔2018〕7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满足该方案中关于VOCs治理的相关要求。
1.3.6 与《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委办〔2016〕79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排放的VOCs拟向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替代来源,符合该通知要求。
2 表格
表1 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序号 | 分析项目 | 分析结论 |
|---|---|---|
| 1 | 报告类别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类别。 |
| 2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项目已获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要求,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
| 3 | 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 | 项目选址符合《仙桃市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审查意见要求。 |
| 4 | 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力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均较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表1.3-1 与《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规划目标和定位 | 符合性分析 |
|---|---|---|
| 1 | 发展定位 | 符合“产业往东,生态往西”的城市总体思路,以及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定位。 |
| 2 | 规划结构和功能布局 | 项目选址于园区东南部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结构和功能布局要求。 |
| 3 | 供热与环保 | 园区实施集中供热,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
表1.3-3 仙桃市新材料产业园准入要求一览表
| 产业类别 | 项目类别 | 允许行业 |
|---|---|---|
| 化工新材料组团 | 化工新材料行业及其产业链 | 有机硅系列产品、先进高分子合成材料、丁酮肟系列产品、环氧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 |
| 生物医药农药化工组团 |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生物技术药物制造等 | — |
| — | — | 日用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与主导行业关联不密切、不利于完善园区产业链、高能耗、水耗的行业,新建《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项目类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