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压导热油锅炉改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6 1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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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热压导热油锅炉改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包括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地方产业政策及负面清单等多个方面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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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表1-4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析一览表
| 类别 | 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 限制类 | 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 | 本项目将1台1.99t/h生物质锅炉改建成1台2.5t/h专用生物质锅炉(导热油炉),属于非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 | 不属于 |
| 淘汰类 | 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 | 本项目将1台1.99t/h生物质锅炉改建成1台2.5t/h专用生物质锅炉(导热油炉) | 不属于 |
1.2 与地方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清单内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本项目已获得云梦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410-420923-04-02-976546,根据该备案证认定,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 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一览表
| 条例序号 | 长江保护法相关管控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
| 第二十一条 | 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 本项目不涉及受纳水体,项目区域邻近水体为府河(云梦段),属于达标的水功能区;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排放水污染因子COD、NH3-N。 |
| 第二十二条 | 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区。 |
| 第二十三条 | 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在长江流域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对长江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 本项目不属于水电工程项目。 |
| 第二十八条 | 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 | 项目不涉及采砂。 |
表1-6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一览表
| 序号 | 禁止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
| 1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云梦经济开发区义堂镇城北工业园区益嘉森工产业园,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符合 |
| 2 |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本项目位于云梦经济开发区义堂镇城北工业园区益嘉森工产业园,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 符合 |
| 3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 | 符合 |
| 4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从事不利于水生生物保护和生态修复的活动。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 5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 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