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磁生物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保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13 15: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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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介绍了纳磁生物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并列出了详细的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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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来自于生产工艺中的配液、分装工序以及研发工艺中的搅拌、纯化工序)、食堂油烟。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 核酸提取试剂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楼顶排放。
-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房顶排气筒排放。
1.2 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废水处理措施如下: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生产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和沉淀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豹澥污水处理厂。
1.3 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 合理布局声源,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
- 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
- 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
- 风机安装消声器,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 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1.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过滤膜等)集中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或厂家回收。
- 危险废物(如检验废液、废检验耗材、废活性炭纤维等)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措施一览表
| 类别 | 治理对象 | 治理措施 | 投资估算(万元) | 验收要求 |
|---|---|---|---|---|
| 废气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DA001) | 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楼顶排放 | 60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武环委[2023]4号):“其他行业不超过6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进行控制。” |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DA002) | 同上 | 60 | 同上 | |
| 油烟(DA003) |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房顶排气筒排放 | 20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实验废气经排风机通风换气,引到室外排放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 同上 | 10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 | |
| 废水 | 综合废水 | 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混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再排入豹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再进入豹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80 | pH、COD Cr、BOD5、SS、氨氮、TN、TP满足豹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急性毒性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及设备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自然衰减;风机安装消声器、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 20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 100 | 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集中分类收集后,于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暂存,外售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或厂家回收,不外排 | 100 | 同上 | |
| 危险废物 | 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按类别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 100 | 同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