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硅油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1 项目性质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改性硅油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禁止类。
经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涉及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的事项。
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
另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307-420505-04-01-757200),认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2.1 与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符合性分析
2023年6月9日,省经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织对经市州政府初审合格并提出复核认定的建成化工园区,开展了资料审查、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确定了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其中宜昌市化工园区共6个,包括湖北宜都化工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当阳坝陵化工园、猇亭化工园、兴山化工园及远安化工园(万里化工园、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拟建项目位于猇亭化工园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微胶囊厂房内,占地面积为2400m²,项目用于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文件和产权信息见附件10,地处猇亭化工园北部片区,满足进入化工园区的规定要求。
1.2.2 与《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性分析
《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2年1月通过评审,规划中明确,规划用地面积8.99km²,分为南北两片,其中北部片区约5.7km²,四至边界为东至凌云大道,西临长江,南至先锋路,北至虎牙街道鸡山居委会;南部片区约3.29km²,四至边界为东至下马槽,西至临江大道,南至云池,北至逢桥路。规划区产业布局形成南北两大产业分区和七个产业片区。规划区北区:包括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区、电子化学品产业区、绿色农药与中间体产业区和科技研发区。规划区南区:包括多晶硅产业区、仓储物流区和相关配套产业区。
本项目位于地处优化调整后的猇亭化工园北部片区,项目以现有自产的线性体为主要原料,将线性体转化成各类型硅油,可以使兴瑞公司产业链由有机硅单体向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延伸,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故项目建设符合《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
1.2.3 其他规划和法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宜昌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宜昌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宜昌市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宜昌化学工业绿色发展负面清单》以及《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引》等多项规划和法规的要求。
1.3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环保政策的要求。
1.4 “两高”项目符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1.5 新污染物管控符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新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管控。
1.6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地处扩规后的猇亭工业园北部工业园。根据自然资源部启用的《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建设地点不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三区三线”中的相关规定。同时,项目也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