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13 1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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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包括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多个方面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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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 政策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拟新设置1台2t/h的天然气锅炉,将原有1t/h的天然气锅炉改为备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已在审批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2 规划相符性分析
1.2.1 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在现有地块内原锅炉房区域实施,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1.2.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不在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
| 2 | 环境质量底线 |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中除PM2.5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区域地表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
| 3 | 资源利用上线 | 项目消耗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
| 4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不在准入负面清单中。 |
1.3 与荆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鄂政发〔2020〕21号中《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
| 1 | 空间布局约束 | 不涉及 | 符合 |
| 2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技改项目锅炉废气满足特别排放限值,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符合 |
| 3 | 环境风险防控 | 不涉及 | 符合 |
1.4 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负面清单 | 本项目情况 |
|---|---|---|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等 | 项目不涉及 |
| 2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等 | 项目不涉及 |
| 3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等 | 项目不涉及 |
| 4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等 | 项目不涉及 |
| 5 |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等 | 项目不涉及 |
| 6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项目不涉及 |
| 7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 项目不涉及 |
| 8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 | 项目不涉及 |
| 9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
| 10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不涉及 |
| 11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命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等 | 不涉及 |
| 12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不涉及 |
1.5 与《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的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相关规定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 1 | 提高新建锅炉标准 | 本项目建设2t/h天然气锅炉,不属于新建小型燃煤锅炉;项目位于非供热管网覆盖范围;锅炉及配套设施属于低噪声设备。 | 符合 |
| 2 | 逐步淘汰低效落后老旧锅炉 | 本项目锅炉使用管道天然气。 | 符合 |
| 3 | 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改造 | 本项目锅炉设计低氮燃烧,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 符合 |
1.6 与《湖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相符性分析
| 序号 | 相关规定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 1 | 督促达标排放 | 本项目新设置2t/h天然气锅炉,不属于燃煤锅炉,无需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 符合 |
| 2 | 开展提标升级 | 本项目锅炉设计低氮燃烧,锅炉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 符合 |
1.7 与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 序号 | 文件要求 | 本企业情况 | 评估结果 |
|---|---|---|---|
| 1 |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 |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废气能够达标排放,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推荐的可行技术。 | 符合 |
| 2 |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防治 | 本项目不涉及VOCs | 符合 |
1.8 与《关于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工作的通知》(荆环委[2023]4号文)相符性分析表
| 序号 | 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评估结果 |
|---|---|---|---|
| 1 | 严把新项目准入关 | 本项目将按照B级以上绩效水平(含绩效引领性水平)管理和生产(涉锅炉企业) | 符合 |
| 2 | 能源类型 |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 | 符合 |
| 3 | 污染治理技术 |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燃气锅炉在PM稳定达到排放限值情况下可不采用除尘工艺,设计采用低氮燃烧 | 符合 |
| 4 | 排放限值 | 本项目排放浓度可满足燃气锅炉B级要求 | 符合 |
| 5 | 监测监控水平 |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类重点管理企业,无主要排放口 | 符合 |
| 6 | 环境管理水平 | 本项目将参照此要求落实环境管理 | 符合 |
| 7 | 运输方式 | 本项目将参照此要求落实运输方式 | 符合 |
| 8 | 运输监管 | 本项目将参照此要求进行管理 | 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