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库周转仓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区属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声功能区划为3类区,项目南侧蒲圻大道为主干道,东侧的亿丰路和西侧的光华路为次干道,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评价。
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本项目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 序号 | 分析内容 | 规范要求 | 符合性 |
|---|---|---|---|
| 1 | 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 | 满足消防要求 | 符合 |
| 2 | 消防车道设置 | 设有宽5m的消防车道,无障碍物 | 符合 |
| 3 |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 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 符合 |
| 4 | 仓库耐火等级 | 甲类仓库,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 符合 |
| 5 | 防火墙耐火极限 | 不低于4h | 符合 |
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营运期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
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车间密闭,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执行湖北省《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
1.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臭单元加盖处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1.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相关规定,需依法对《赤马港北侧闲置用地新建甲类库周转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
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的内容,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仓储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2.3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其湖北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符合负面清单准入要求。
2.4 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
本项目符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要求,不属于石化、煤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清单,且未涉及其他禁止或限制类活动。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