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库周转仓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16 16: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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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概述了赤马港北侧闲置用地新建甲类库周转仓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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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区属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声功能区划为3类区,项目南侧蒲圻大道为主干道,东侧的亿丰路和西侧的光华路为次干道,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评价。

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本项目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序号分析内容规范要求符合性
1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要求符合
2消防车道设置设有宽5m的消防车道,无障碍物符合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符合
4仓库耐火等级甲类仓库,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符合
5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4h符合

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营运期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

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车间密闭,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执行湖北省《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

1.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臭单元加盖处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1.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相关规定,需依法对《赤马港北侧闲置用地新建甲类库周转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

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的内容,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仓储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2.3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其湖北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符合负面清单准入要求。

2.4 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

本项目符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要求,不属于石化、煤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清单,且未涉及其他禁止或限制类活动。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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