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制食品产业链基地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19 1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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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分析了豆制食品产业链基地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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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幸福西路与锦风路道路交叉口北侧,交通便利,周边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本项目已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本项目为豆制品制造行业,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准入负面清单范畴,项目建设符合团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1.3 与《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

根据《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落户,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4 水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

根据《团风县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污水全面达标监管。深入推进印染、化工、医药等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行业水循环利用。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1.5 “三线一单”分析

1.5.1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根据黄冈市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1.5.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1.5.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涉及直接开发或大量取用水资源、矿产资源、燃料、生物资源等自然资源,项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按照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施,选用的运行设备均为国内较为节能的设备,故项目的实施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1.5.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允许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标准和要求。本项目主要生产豆制品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已取得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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