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环保措施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20 1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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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介绍了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与运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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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环保措施
1.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1 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避让”措施
1)变电站
- 白鸭山110kV变电站施工前设置限界标志,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活动对征地范围外区域植被造成影响。
- 白果220kV变电站本期间隔扩建施工应控制在变电站现有围墙内进行,避免对站外区域植被造成影响。
2)输电线路
- 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塔基定位,塔位尽量避开农田、林地区域,线路经过山区时采用高跨方式,并充分利用两岸山头、山包等有利地形抬升导线对地高度,减少砍伐通道内植被。
-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土方开挖回填等扰动较大的施工活动最大限度避开野生动物的生理活动期,如繁殖期(5月~8月)中的高峰时段,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和雨雪天气,雨雪来临前将做好拦挡、遮盖等措施。
- 施工时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施工架线工艺,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 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沿线已有道路或原有路基上拓宽,合理选择施工器械,山区、丘陵塔基施工尽量选择小型机械,尽量减少临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必要时采用人抬道路,最大程度减少植被破坏。
- 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避免对施工范围外动植物造成影响。
1.1.2 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减缓”措施
1)变电站
- 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土方开挖后,应集中堆存,采取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压实。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
2)输电线路
- 山区、丘陵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
- 山区、丘陵塔基开挖前设置截排水沟等措施,塔基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苫布覆盖等措施,以防止遇突发暴雨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造成水土流失。
- 塔基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土壤类型和占地类型考虑,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时采取苫布覆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 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尽量缩减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并优先利用荒地、劣地等植被较少空地布置,必要时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植被。
1.1.3 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恢复”措施
1)变电站
- 施工结束后,对变电站四周土地进行平整,并采取硬化或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恢复。
2)输电线路
- 线路施工时采取边利用边恢复的方式,各施工环节转场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同时选择种植当地的乡土植物对施工影响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2 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新建变电站施工前应修筑临时沉淀池,并进行简单防渗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机械、车辆清洗。
- 新建变电站施工前应在施工生产办公区修筑临时化粪池,施工生产办公区内生活污水由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不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化粪池进行清掏和拆除,占地区域拆除后及时回填平整;新建变电站施工人员租住民房,租住区内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可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通过租住地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线路杆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等,多余的泥浆渣应回填于塔基施工区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避免在雨季进行跨越地表水体段的线路基础施工作业。
- 线路在跨越大坳水库、炮树坳水库等水体施工时,应合理选择塔基位置,充分利用两岸地形采取一档跨越,严禁在水体中立塔,施工便道和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场地应远离水体设置,禁止设置在水库堤坝保护范围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禁向水中排放施工废水和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严禁在水体地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等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避免污染土壤和水体。
1.3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 施工单位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4年40号)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
- 新建变电站施工前应先行修筑围墙或围挡,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施工,避免午休和夜间施工。
- 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控制鸣笛。
- 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水泥搅拌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噪声。
- 线路施工牵张场选择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合理控制杆塔基础开挖时间,减少基础施工噪声对周边乡村居民点的影响。
1.4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 变电站、线路塔基施工时应合理堆放土石方并及时苫盖,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干燥大风天气,停工时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简易绿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 新建变电站区施工场地内应当设置喷淋、洒水等设施,定时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进行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 变电站施工工地内以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当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
- 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项目部出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施工工地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 施工期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 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 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燃烧。
1.5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新建变电站施工生产办公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新建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均租住民房,租住区内生活垃圾纳入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白果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处理。
- 架空线路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基本能达到土石方平衡。
- 变电站合理设置站区标高,并利用站区地形高差,挖方区土石方尽可能用于填方区平整,剩余少量余土石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
- 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 在位于农田区域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
1.6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 新建白鸭山110kV 变电站主变压器设备选型完成后,应核实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确保其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主变100%油量不外排的储油要求,同时应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 变电站拟建事故油池建设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事故油池及主变下方油坑均应采取防渗处理,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修订)中相关要求。
1.2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1 生态保护措施
- 运营期巡线时,选择已建道路和田间小道,减少对周边植被或农作物的践踏。
- 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1.2.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110kV架空输电线路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 新建110kV单回、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3m,确保沿线区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也能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标准限值要求。
- 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1.2.3 噪声防治措施
- 优选低噪声主变压器和轴流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 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1.2.4 废污水防治措施
- 新建白鸭山110kV 变电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站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1.2.5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建设运管单位已与黄冈华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旧蓄电池保管协议》,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进行管理并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主变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输电线路检修时更换的废金具、绝缘子等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处置。
1.2.6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 国网黄冈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建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保证事故时应急预案顺利启动,能够将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小。
- 变电站发生事故漏油时,建设管理单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应急预案中制定的各项措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油对环境的影响。
2 环保措施一览表
| 内容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 陆生生态 | 减少占用林地,充分利用已建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塔基开挖面采取临时拦挡、苫布覆盖等措施,多余土石方及时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表层覆土,水土保持较好;施工结束后变电站周边、线路塔基周围、牵张场及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良好。 | 变电站周边及线路沿线生态环境恢复良好,无弃土弃渣。 | ||
| 水生生态 |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线路施工不对变电站周边水体区及沿线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 新建变电站运行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及生活污水均得到合理处置。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声环境 |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70dB(A),夜间≤55dB(A)。 | 各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 振动 | ||||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间扬尘控制较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扬尘扰民引起的投诉事件。 | |||
| 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发生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的现象。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电磁环境 | 项目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10kV/m的标准。 | |||
| 环境风险 | 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装置,有效容积满足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要求,且采取防渗措施。 | 确保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 ||
| 环境监测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运行期间存在投诉或纠纷时进行监测。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监测1次(噪声)。 | 按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