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速公路(含过江通道)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及符合性分析
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及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依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用地项目范畴,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2.1 与《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被列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功能为公路(348国道),是湖北省近期重点推动实施的过江通道之一。本项目作为宜昌市又一条过江快速通道,是构建宜昌市绕城高速西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沪渝高速宜昌过江交通压力,加快主城区高速环线成环成网的需要,有利于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特色城市、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推力。
1.2.2 与《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024年5月17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有关成果的通知》(附件10),本项目已被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库》中,项目名称为“新建高速公路(含过江通道)(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为湖北省新增高速公路重点项目。
1.2.3 与《关于调整湖北省陡山沱过江通道功能的复函》的符合性分析
202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基础〔2025〕324号文件出具《关于调整湖北省陡山沱过江通道功能的复函》,同意陡山沱过江通道增加高速公路功能。综上,本项目作为湖北省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项目过江通道增加高速公路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复函,本项目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
1.2.4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符合性分析 |
|---|---|---|
| 1 |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 项目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未涉及岸线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 |
| 2 |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 项目符合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
| 3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湖北省实施细则》 | 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域,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
| 4 |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 项目符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
| 5 |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 项目符合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
| 6 | 《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 | 项目符合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
| 7 | 《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 项目已纳入该规划,符合规划要求。 |
| 8 | 《湖北省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 | 项目已列入该清单,符合省级重点项目要求。 |
| 9 | 《湖北省公路网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符合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
| 10 | 《宜昌交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项目符合宜昌交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 |
| 11 | 《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 | 项目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要求。 |
| 12 | 《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项目符合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
1.3 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开相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