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23 1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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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概述了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分析,包括与各类规划、负面清单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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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分析

1.1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湖北省孝感市邓家河(孝南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施工范围为邓家河沿线,考虑到项目施工时段的特殊性,项目涉水工程施工需在枯水期进行。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具体分析如下:

1.1.1 与《孝感邓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规划》核心目标为恢复流域生态功能,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湿地重建、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直接呼应此目标,符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规划》强调“生态修复+产业协同+人居改善”三位一体。生态修复项目在设计中需明确是否包含亲水景观、生态农业接口等配套,例如河岸缓冲带与休闲绿道的融合设计,体现生态价值转化。

项目为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水生植被恢复、尾水湿地建设工程,提升邓家河及王母湖水环境质量,缓解邓家河消纳压力,削减邓家河入王母湖的污染负荷,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工程任务主要为提升邓家河(孝南段)水质,修复邓家河水生态环境,为下游王母湖湖心市控断面和太平沙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孝感邓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

1.1.2 与《湖北省孝感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8年编制)符合性分析

孝感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范围为全市重要江河湖库及重要区域地下水域,涉及全市大悟、安陆、汉川、应城、云梦、孝昌、孝南等七个县市区,总面积8910km²。本项目属于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将进一步改善邓家河流域孝南段水环境现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符合《湖北省孝感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

1.1.3 与国家、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1.1.3.1 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指南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涉及长江的一切投资建设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如下:

  •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为湖北省孝感市邓家河(孝南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符合国家长江经济带保护要求。

1.1.3.2 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2019年9月29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办公室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中明确以下项目禁止建设: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依法依规审批。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住宿、餐饮、娱乐等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暂存和储存场所,禁止建设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等装卸运输码头。
  •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开发活动必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
  • 禁止在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点管控流域面积在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重点管控的河流进行动态调整)。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炼油、乙烯、PX)、现代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落后产能项目清单以国家和省发布的权威目录为准)。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以国家和省确定的为准)。

本项目为湖北省孝感市邓家河(孝南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不属于上述所列禁止建设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符合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保护要求。

1.1.4 与《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符合性分析

根据《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 第11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1、将孝感建设成为生态良好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为“绿色、低碳、宜居”的生态新城。结合临空经济区的自然地理优势和总体发展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绿色生态示范区。
  • 2、以保护和改善主要河流水环境为重点,确保地表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单位产出的能耗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标准以内,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率走在全省前列。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3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9平方米。

本项目为府澴河流域上游邓家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对邓家河流域水质改善从而达到改善府澴河流域的水质。

1.1.5 与《孝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符合性

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野猪湖、王母湖2020年水质目标为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本项目对邓家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对水体水质进行提升,本项目工程目标与方案一致,符合《孝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划。

1.1.6 与《孝南区水污染达标整治方案》的符合性

根据《孝南区水污染达标整治方案》,2023年,澴河河口大桥水质稳定在Ⅲ类,府河鲢鱼地泵站水质稳定在Ⅳ类,府河太平沙水质稳定在Ⅲ类,澴东湖(王母湖入口、野潴湖湖心、童家湖出口)水质稳定在Ⅳ类;省控及以上断面争取全部优良。涢水云梦~武汉保留区水功能区管理目标为Ⅲ类;2023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总量减排目标分别为474.192吨、17.894吨、9.37吨。

本项目主要针对邓家河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通过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等措施,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总量,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河岸生态。本项目工程目标与方案一致,符合《孝南区水污染达标整治方案》中相关要求。

1.1.7 与《孝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

其中,水环境方面的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孝南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各国控、市控考核断面应在“十三五”现状基础上,水质环境得到进一步地改善和提高,不达标比例有较大程度降低。其中①纳入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②纳入省、市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③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十四五”规划要求推进农业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其中指出要推进包括孝南区各乡镇的农村水污染专项治理,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管网;指出要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开展“湖边塘”、“河边塘”治理,提高鱼塘尾水农田灌溉回用率,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未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直接向附近公共水域排放。

“十四五”规划要求着力保护环境水体,节约水资源,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从源头削减径流总量并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影响;指出要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标水体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十四五”规划还提出,要持续推进府澴河等不达标河流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将府澴河流域孝南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府澴河流域(孝南段)沿线支流水污染治理等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本项目为府澴河流域上游邓家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对邓家河水质改善从而达到改善府澴河流域的水质。本项目通过邓家河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建设措施对邓家河进行综合治理,符合《孝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以上要求,通过邓家河综合治理也可以助力鲢鱼地及太平沙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改善府澴河水环境质量,符合《孝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

1.1.8 与区域“三线一单”的符合性

  • 生态红线: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属于生态治理类项目,主要涉及河流为府澴河孝南段主要支流治理,经对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属于生态治理类项目,主要对邓家河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不涉及重污染行业,不会排放污染物,有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经对比《湖北省环境质量底线划定方案》,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属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主要能耗为电能、水和砂石料的消耗,营运过程无需使用其他自然资源。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地区环境资源利用的“天花板”。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属于市政民生工程,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及项目建设后所带来的环境影响,项目不属于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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