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吨变压器绝缘材料生产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PM 2.5、PM 10、SO 2、NO 2、CO 、O 3等浓度值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
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粉尘废气(颗粒物)、上胶和热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 2、NO X 、烟气黑度)、食堂油烟(油烟)。具体排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标准 | 适用类别 | 评价标准值 | 污染因子 | 排放限值 | 适用对象 |
|---|---|---|---|---|---|---|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表2 | SO 2 | 40mg/m 3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
| NO X | 50mg/m 3 | |||||
| 甲醛 | 25mg/m3 | 上胶、热压有机废气 | ||||
| 表2无组织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厂界无组织 | |||
| 非甲烷总烃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 |||||
| 甲醛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mg/m3 | |||||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 | 60mg/m 3 | 上胶、热压有机废气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 9) | 表A.1 |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 | 监控点处1h 平均浓度6mg/m 3 | |||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 | 20mg/m 3 | |||||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武汉市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 | 有组织颗粒物 | 15mg/m 3 | 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 |||
| SO 2 | 40mg/m 3 | |||||
| NO X | 50mg/m 3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 4)表3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I | ||||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 1) | -油烟 | 2mg/m 3,小型去除效率60% | 食堂油烟 |
1.3 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古龙污水处理厂。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 标准类别 | 标准值(mg/L) | 污染因子 |
|---|---|---|
| pH | 6~9 | |
| COD | 500 | |
| BOD5 | 300 | |
| SS | 400 | |
| NH3-N | 45 | |
| 动植物油 | 100 |
1.4 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 (A ),夜间50dB (A )。
1.5 固体废物贮存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36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4年11月26日实施,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需按照名录中的规定进行分类和管理。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