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吨变压器绝缘材料生产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进行绝缘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也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20年本)》(工产业[2020]第122号),厂区现有生产设备不在该名录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项目选址符合性
1.2.1 用地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经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其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类项目范围。根据项目厂房租赁合同,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项目选址合理。
1.2.2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析
对照《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严禁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本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景观、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敏感点受本项目影响较小,不属严禁审批类项目。
1.2.3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18〕8号),本项目不位于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3.1 生态保护红线
鄂政发[2018]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重要水库、国家级湿地公园等。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上述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区。
1.3.2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1.3.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项目所需的原料均为外购,项目消耗水、电等均由市政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应,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1.3.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项目满足《武汉市新洲区分区规划(2018-2035年)》《武汉市新洲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汉市阳逻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要求。其次,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相关规定,项目也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