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公顷湖域面积生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31 13: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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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分析了16公顷湖域面积生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包括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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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建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类限制类、第三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0-420506-04-01-410747)。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人工湖工程,运行期间无污水排入景观湖,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水文要素型,迎客湖总容积为36.3万m³,本项目取水量187.8万m³/a,占迎客溪汇水流量百分比为1.87%。本项目影响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目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分类,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禁止类项目,而是属于允许类项目。这表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不会对产业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1.2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0-420506-04-01-410747)。这一备案证的取得进一步证明了本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了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