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沥青混合料、50万吨水泥稳定材料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保措施
1. 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为确保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治理措施
1. 再生料破碎筛分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再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 提升、烘干、筛分粉尘及烘干滚筒燃烧器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 沥青加热、搅拌工序废气及再生料加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沥青烟气净化装置(洗涤塔+除水雾装置+静电吸附+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4. 锅炉废气: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5. 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 投料输送粉尘:投料斗采取三面封闭+水喷淋措施,无组织排放。
7. 搅拌粉尘: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8. 食堂油烟:经集烟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1.2 废水治理措施
1.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
2. 初期雨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地面冲洗与洒水降尘。
3.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1.3 噪声控制措施
1. 优先选用低噪声仪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2.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非正常生产噪声。
1.4 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1.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物等定期外售相关回收单位。
3. 危险废物:如废喷淋塔液、含油废抹布、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环保措施一览表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再生料破碎筛分废气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经设备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提升、烘干、筛分粉尘、烘干滚筒燃烧器废气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设备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
| 沥青加热、搅拌工序废气及再生料加热废气排气筒(DA003)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沥青烟 | 经收集+沥青烟气净化装置(洗涤塔+除水雾装置+静电吸附+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设备密闭收集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 |
| 水泥筒仓呼吸粉尘 | 颗粒物 | 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投料输送粉尘 | 颗粒物 | 投料斗采取三面封闭+水喷淋措施,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搅拌粉尘 | 颗粒物 | 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集烟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 |
| 生活废水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表2中旱地作物标准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有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4类标准限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