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48个班2400学位高级中学项目主要环保措施
1. 主要环保措施
1.1 废气处理措施
1.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低于2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要求。
2. 实验室废气:化学、生物实验室废气采用排气罩和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浓度满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武环委[2023]4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3. 停车场汽车尾气:地下车库通风换气采用机械排烟风机抽排与自然扩散相结合的方式,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的换气次数为6次/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1.2 废水处理措施
1. 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 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经综合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生活污水:包括办公生活污水、学生生活污水、淋浴用水、泳池排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3 噪声控制措施
1. 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减振装置、隔声吸音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 施工期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1.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 厨余垃圾:交由专门的厨余垃圾回收单位处置。
3. 废油脂:隔油池隔油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回收处置。
4. 实验室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器皿及沾染物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暂存区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 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 医疗废物: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 各类化学试剂均存放于试剂库内,试剂的使用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液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在实验室暂存区域内暂存,防止化学试剂泄露。
2.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暂存区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扩散。
3. 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废水泄漏、扩散。
2. 措施一览表
| 序号 | 排放源(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1 | 食堂油烟(DA001) | 油烟 |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 |
| 2 | 化学实验室排气筒(DA002) | 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 采用排气罩和通风柜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1套) | 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参考执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武环委[2023]4号)中排放限值 |
| 3 | 生物实验室排气筒(DA003) | 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 | 采用排气罩和通风柜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1套) | 同上 |
| 4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 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 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换气采用机械排烟风机抽排与自然扩散相结合的方式,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的换气次数为6次/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 5 | 废水排放口(DW001) | pH、COD、NH3-N、SS、BOD5、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 | 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综合水处理设施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豹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
| 6 | 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噪声 | Leq | 水泵机组、空调机组、地下车库机械风机安装减振装置;水泵房内墙采取隔声吸音措施;实验室风机采取减振垫、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7 | 固体废物 | /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回收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暂存区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医务室用专用容器内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 |
| 8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 | / | / |
| 9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 / |
| 10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 各类化学试剂均存放于试剂库内,试剂的使用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液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在实验室暂存区域内暂存,风险物质产生大气、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暂存区域、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务室暂存区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当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扩散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者,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