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生产线氟硅酸减量化改造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生产线氟硅酸减量化改造项目为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6、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此次评价项目为《目录》中的鼓励类。
项目已在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综上分析,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生产线氟硅酸减量化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与《襄阳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2016年10月26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条例中:第三章水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汉江流域实施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制度。重点保护区包括以下区域:
(一)汉江干流岸线两侧外各二千米;
(二)纳入断面水质考核的汉江支流岸线两侧为平地的向外延伸一千米,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
(三)鱼梁洲和有行政建制村的汉江干流洲滩。
在重点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区)及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禁设置垃圾填埋场等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场所。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距离汉江一级支流蛮河最近距离233m,属于《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汉江流域重点保护区,此次项目建设内容大部分为利用厂区现有设施设备,此外项目建设可实现龙蟒公司氟硅酸减量化,且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新增废水,不属于《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新建、扩建工业企业及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项目”。由此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3. 与《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襄大气办[2023]06号)相符性分析
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襄大气办[2023]06号),此次建设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
| 文件要求 | 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 襄阳市重污染天气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 项目建设单位龙蟒公司属于重污染天气国家和省级“39+2”个重点行业中的“无机磷化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积极响应,采取对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 符合 |
| 重点行业绩效提级专项提升行动方案:以绩效分级为引领,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和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助推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B(含B-)级及以上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达到15家;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市B(含B-)级及以上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达到45家。 | 项目建设单位龙蟒公司为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无机磷化工行业”C级企业,公司下一步计划继续绩效提级,力争达到B级企业要求。 | 符合 |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实施降尘量考核,推动各级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监督执法,积极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道路运输、裸土及矿山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要求。 | 项目实施后,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木工程建设,不存在施工扬尘。 | 符合 |
4. 与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发〔2021〕8号)的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湖北南漳县城南工业园,按行政区划属于南漳县城关镇。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发[2021]8号)、《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中所列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2062420003),项目与具体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2。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 空间布局约束 | 1. 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 | 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 | 符合 |
| 2. 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并执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中准入要求,青龙湾工业园禁止引入印染项目。 | 不涉及 | 符合 | |
| 3. 湖北南漳城南工业园新建、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并执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中准入要求,园区不得引进冶炼、印染、制革及涉氮的化工类项目等重污染型产业。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龙蟒为磷化工企业,属于湖北南漳城南工业园主导产业,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 符合 |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 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入园企业产生的含磷生产废水须全部实现闭路循环。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由于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龙蟒公司生活污水产生量。龙蟒公司目前已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 符合 |
| 2. 单元内造纸、磷化工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 项目不新增总量控制类污染物。 | 符合 | |
| 3. 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 项目运营期间不新增生产废水。 | 符合 | |
| 4. 如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浓度超标,单元内建设项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实施区域2倍削减替代。 | 项目不新增总量控制类污染物。 | 符合 | |
| 5. 单元内化工、水泥行业(含水泥协同密及水泥粉磨站)、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白肥美炉宝烘干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 符合 | |
| 环境风险防控 | 1. 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应建立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龙蟒公司已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积极响应。 | 符合 |
| 2. 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造纸、磷化工产业等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 项目依托工段已按“分区防渗”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增压泵处设有应急事故储槽、管线沿路设有1处应急事故池。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 符合 | |
| 3. 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内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造纸、加磷化工产业等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有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项目无固废产生。 | 符合 | |
| 资源利用效率 |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 本项目无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 符合 |
根据表2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襄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襄政发[2021]8号)的要求。
5. 与《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2024年11月7日,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印发《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襄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和行动举措,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进襄阳市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项目与《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 序号 | 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
| 1 | (一)严格落实“两高”项目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能效水平等部门联审会商机制。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评审批、节能审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负面清单、总量控制、区域污染物削减、碳排放达峰等相关要求,未落实相关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新建“两高”项目原则上按照环保绩效A级标准建设,其他项目按照环保绩效B级标准建设。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生产装备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新建。 |
| 2 | (二)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石灰密、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禁止违规新建并逐步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实施产能置换的项目除外),加快推进淘汰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退出。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
| 3 | (三)推动涉气产业集群绿色发展。通过依法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做优做强等方式,开展家具、钢结构、包装印刷、汽修、人造板、涂料制造、砖瓦、石材等集群结构优化兼并重组,严格项目审批,分类实施综合整治,严防污染下乡。采取关停或综合整治的方式,清理整顿小铸造、砖瓦产业集群。加快推进42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统筹谋划布局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供热、资源循环利用等在改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积极推进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和热力管网建设。加快建设高新区、谷城县集中喷涂中心。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依托原有项目,不涉及新建供热设施。 |
| 4 | (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积极探索综合能源利用。推进源网荷储(电源、电网、负荷、储能)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发展空气源热泵、余热余压、光热、地热、生物质供暖、农村沼气等综合能源利用,提升能源消耗利用水平。构建综合能源产业生态圈,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智慧综合应用,支持东津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0%以上。拓展电能替代领域,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5%以上。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全市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7%以上。 | 本项目无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
| 5 | (五)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国家煤炭消费政策,实施煤炭集中清洁高效利用,压减非电行业用煤,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华电襄阳电厂、湖北能源襄阳宜城小河电厂煤电机组单位电量供电煤耗不超过309克/千瓦时。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实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在钢铁、水泥、铸造、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和散煤销售监管。市区严格执行《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相关要求,各县(市)适时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及管控要求。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商品煤行为。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督促烤烟、制茶等产业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 本项目不新建燃煤机组 |
| 6 | (六)加大锅炉及炉窑综合整治力度。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进2蒸吨/小时及以下小型生物质锅炉整合淘汰。 | 本项目不新建锅炉 |
| 7 | (十二)加快治理设施高效提升。铸造、石灰、印刷等行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围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等方面,推进陶瓷、玻璃、磷化工等行业深度治理。聚焦工艺装备、运行维护和控制系统,全面排查涉工业炉窑及涉VOCs 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低效失效设施,2025年底前建立低效失效设施整治台账,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实现动态清零。加快推进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全部采用专用炉具,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 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经应急部门批准后,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 本项目依托现有磷酸盐生产线的污染治理措施 |
| 8 | (十三)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升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提升,到2025年底前,全市B (含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达到60家以上,力争4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达到B 级及以上等级。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行业绩效标准要求。建立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培育企业名单,指导企业通过升级工艺装备、技术改造、提升污染治理等措施提升绩效等级。 | 项目建设单位龙蟒公司为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无机磷化工行业”C 级企业,公司下一步计划继续绩效提级,力争达到B 级企业要求。 |
| 9 | (二十五)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逐年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系统开展颗粒物及臭氧来源解析、重点行业PM2.5及VOCs 源谱构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枣阳经济开发区(含枣阳市化工园)、老河口市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循环产业片区)、谷城化工园区、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化工园、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襄阳(宜城)精细化工产业园制定“一园一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