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7770吨废干式铝电容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8-11 18:02:53
收藏
前言
本文概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涉及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确保项目符合环保和产业发展要求。
详情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排放二噁英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表1. 项目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速率(严格50%)(kg/h)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
DA001颗粒物1203.51.75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
DA001二氧化硫5502.61.3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
DA001氮氧化物2400.770.385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
DA001氯化氢1000.260.13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
DA001二噁英0.5--车间排气筒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出口《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
DA002颗粒物1203.5-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

表2. 项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区域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mg/m³)监控位置标准来源
厂界颗粒物 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
厂界二氧化硫 0.4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
厂界氮氧化物 0.1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
厂界氯化氢 0.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

1.2 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每周排水入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急冷塔补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红塔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3.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类型污染因子排放限值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pH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CODcr50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BOD530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SS40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NH3-N45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1.3 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执行时段标准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
GB12348-20083类65dB(A)55dB(A)项目厂界

1.4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项目涉及的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 《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 《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鄂环发【2019】36号)
  •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鄂长江办【2022】18号)
  •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环办【2021】61号)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