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吨每年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
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 排放筒执行标准 | 污染因子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排气筒(m) | 标准值 |
|---|---|---|---|---|---|---|
| DA001 | 颗粒物 | 120 | 15 | 1.75 | 1.0 | 注:本项目废气排放筒高度为15m,周边厂房最高高度为12m,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1.2 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
| 污染物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pH(无量纲) | 6~9 |
| SS(mg/L) | 400 |
| COD(mg/L) | 500 |
| BOD5(mg/L) | 300 |
| 氨氮(mg/L) | 45 |
注: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1.3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噪声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1.4 固体废物处置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2.2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提出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
2.3 专项行动计划及方案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
提出坚持协同减排、源头防控,聚焦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提出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
提出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等。
2.4 废塑料污染控制及综合利用规范
《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
规定了废塑料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1号)
明确了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的建设、生产、环保等方面的规范条件。
2.5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规定了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污染防治的通用技术要求。
2.6 排污许可及监测技术规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
规定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及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的技术规范。
2.7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范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上述规范及标准共同构成了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的技术依据和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