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保措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8-15 14: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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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介绍了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效果,并提供了详细的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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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环保措施

1.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避让措施: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杆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
  • 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变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 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基础应采取破碎处理,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和恢复。
  • 管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生产生活区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1.1.2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场地周围应先建设围墙及围挡,并优化施工布局。
  • 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 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如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确实需要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时,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 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 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1.3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 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 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1.1.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站内现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变电站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就近回填压实,不能回填的,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渣土消纳场处理。
  • 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处理。
  • 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 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1.1.5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 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通过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
  • 施工场地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通过拦砂网排放至周边沟渠。
  • 新建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站内施工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其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 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多余的泥浆渣应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池、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1.2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1 生态保护措施

  •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 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1.2.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本项目220kV单回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2.5m,220kV双回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4.5m。本项目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7.0m;22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0.0m。本项目新建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不低于平断面图设计线高进行架设。

1.2.3 声环境保护措施

  • 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dB(A)以内。
  • 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1.2.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 220kV化工园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500kV大吉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站内绿化水池收集,回用于站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1.2.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化工园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化工园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时存放,之后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输电线路检修时更换的金具、绝缘子等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处置。

1.2.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加强日常定期巡检,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状态,如有浮油,需及时清理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主变油以及含油设备内的矿物油。
  • 国网黄冈供电公司已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需按要求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 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 化工园变电站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85m3的事故油池,能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后期施工中,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期新建主变选型结果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进行校核,确保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需求。
  • 新建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1.3 其他

1.3.1 环境管理

1.3.1.1 环境管理机构

输变电工程一般不单独设立环境监测站。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在管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3.1.2 施工期环境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破坏。
  • 施工招标中应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如废污水处理、防尘降噪、固废处理、生态保护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和环评要求执行。
  • 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应涵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并配置相应资金情况。
  • 监督施工单位,使设计、施工过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 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建设进度检查本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或环境保护设施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发生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在变动前开展环境影响分析情况,重大变动的需及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制定的环保培训和宣传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

1.3.1.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的建设应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本建设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主要内容应包括:实际工程内容及变动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及设施落实情况;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

1.3.1.4 运营期环境管理

  • 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
  • 组织和落实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监督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境监测工作。
  • 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技术文件。
  • 检查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 不定期地巡查变电站和线路各段,特别是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生态环境与项目运行相协调。
  • 针对线路附近由静电引起的电场刺激等实际影响,建设单位或负责运行的单位应在线路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并建立该类影响的应对机制,如及时采取塔基接地等防静电措施。
  • 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

1.3.2 环境监测计划

输变电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噪声、电磁、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制定监测计划,监测其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的动态变化;本项目220kV化工园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500kV大吉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站内绿化水池收集,回用于站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电磁环境与声环境监测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生态环境主要以现场调查为主。

  •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方法执行《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等监测技术规范、方法。执行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监测点位布置:化工园变电站厂界、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监测频次及时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行期定期监测;投诉纠纷时加强监测。
  • 噪声:监测方法及执行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点位布置:化工园变电站厂界、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监测频次及时间:项目施工期抽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行期定期监测;主变等主要设备进行大检修前后各1次;投诉纠纷加强监测。
  • 生态环境:对本项目新建220kV化工园变电站区域、输电线路沿线走廊内以及500kV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区域,在项目运行前后,对土地利用、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情况等进行调查。

2. 措施一览表

内容要素施工期验收要求运营期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1)避让措施
①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杆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变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②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基础应采取破碎处理,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和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生产生活区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不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用地功能,不对保护动植物造成破坏,未造成水土流失现象。(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站区周边及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1)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通过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
(2)施工场地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通过拦砂网排放至周边沟渠。
(3)新建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站内施工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其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多余的泥浆渣应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池、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声环境(1)施工场地周围应先建设围墙及围挡,并优化施工布局。
(2)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3)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如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确实需要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时,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4)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施工期的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施工场地周围先建设围墙,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并减少鸣笛,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优选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振动
大气环境(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合理设置抑尘措施,施工期间未造成大气污染。
固体废物(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大吉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站内现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变电站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就近回填压实,不能回填的,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渣土消纳场处理。
(4)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处理。
(5)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6)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1)化工园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化工园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时存放,之后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输电线路检修时更换的金具、绝缘子等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电磁环境(1)本项目220kV单回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2.5m,220kV双回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4.5m。
(2)本项目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7.0m;22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0.0m。
(3)本项目新建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不低于平断面图设计线高进行架设。
变电站及敏感目标满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10kV/m及工频磁场100μT的要求。
环境风险(1)加强日常定期巡检,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状态,如有浮油,需及时清理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主变油以及含油设备内的矿物油。
(3)国网黄冈供电公司已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需按要求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4)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5)化工园变电站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85m3的事故油池,能有效降低变电站事故油外泄的风险。后期施工中,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期新建主变选型结果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进行校核,确保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站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需求。
(6)新建事故油池及集油坑应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浇筑,并分别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要求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环境监测噪声:施工期抽测。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行期定期监测;投诉纠纷时加强监测。
(2)噪声: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行期定期监测;主变等主要设备进行大检修前后各1次;投诉纠纷加强监测。
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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