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套天花机空调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8-19 1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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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对新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与符合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包括与多项政策、规划及负面清单的对比,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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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属于C38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环环评[2016]95号《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强基础。本项目与区域“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

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厂区内,不属于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在辖区内调剂。综合上述分析,在采取一系列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符合坚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实施后,水、电、气用量增幅较小,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无影响,未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
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片区产业定位,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块不属于禁止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

3. 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3.1 与《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对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建设内容相关规定如下:生态底线区内只能建设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生态发展区内只能建设生态底线区内可以建设的项目以及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等。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术改造,不新增土地。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分区规划图》,厂址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分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符合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3.2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如下。经分析,本项目在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进行空调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之列。

3.3 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经分析,本项目在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进行空调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3.4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实施。经分析,本项目在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进行空调生产,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3.5 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总体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等。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要求在辖区内调剂。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将按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新增全厂用水量,未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

3.6 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管控方案(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符合沿江15公里准入要求,主要进行空调生产,不属于通顺河沿岸禁止建设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峰组团,属于合规园区,符合环境准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不涉及锅炉,使用能源为电和天然气。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在辖区内调剂,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武汉市管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已编制厂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套建设事故池,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

3.7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

本项目脱脂炉整体密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RTO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要求。

3.8 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脱脂炉整体密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RTO装置进行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环节做到了应收尽收,且采用的处理工艺不属于低效技术,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相关要求。

3.9 与《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脱脂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RTO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治理后可做到稳定达标,且采用的处理工艺不属于低效处理工艺,符合《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要求。

3.10 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武环委〔2023〕4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在辖区内调剂,VOCs排放浓度满足文件中60毫克/立方米控制要求,符合武环委[2023]4号要求。

3.11 与《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鄂环发〔2023〕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脱脂炉整体密闭,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RTO装置进行处理,采用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不属于低效工艺,有机废气产生环节做到了应收尽收,符合《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鄂环发〔2023〕8号)要求。

3.12 与《市环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市深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武环委[2023]9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在辖区内调剂,VOCs排放浓度满足文件中60毫克/立方米控制要求,符合武环委[2023]9号要求。

3.13 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8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不属于“意见”所列重点行业,且本项目不涉及“意见”提及的重点关注、重点管控物质,也不属于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新污染管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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