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供排水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其中的“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地级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燃气工程,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包括长距离集中供热管网应用工程),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燃气塑料管道应用工程,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
1.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2.1 与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北省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总规”)及片内用地布局及竖向设计,规划工业园区内污水按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分类收集预处理达标后经沿河截污干管排入下坝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供排水项目中的工业废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工业园区供排水项目已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422822202100030号),用地面积 10108.90m 2 ,用途为排水用地 (见附件4),建始县人民政府已对工业园区供排水项目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2822202100039号),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见附件5),符合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
1.2.2 与建始工业园区黄土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始工业园区黄土坎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规划工业园区内污水按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分类收集预处理达标后经沿河截污干管排入下坝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供排水项目中的工业废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划在沿街主干路下布置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主干管,直接收集工业园区生活污水排入沿河截污干管,管径为d600。规划在工厂组团内部道路下布置工业废水收集管,收集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排入沿街污水主管,管径为d500”。
项目供水沿工业园区其他道路敷设DN300给水次干管,沿工业园区内部道路敷设给水支管,将水源接入各用水终端;排水规划在工厂组团内部道路下布置工业废水收集管,收集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排入沿街污水主管,管径为d500。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建始工业园区黄土坎园区规划要求。
1.2.3 与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工业废水企业自行预处理后,收集至建始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盛竹河。
根据《关于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规划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的函》(恩州环审[2018]15号),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位于建始县县城北下坝片区,规划用地面积82.12公顷。产业园总体战略定位为:以发展工业、扩建工程完成后,整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5万m 3/d ,新旧两套污水处理流程并行使用。
本项目工业废水处理处理厂主要接受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园区废水。项目的建设能更好的处理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减轻建始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压力,提升区域水质质量。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建始县易地扶贫搬迁黄土坎片区配套产业园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的要求。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3.1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选址于建始县长梁镇兴安坝村,属于规划的排水用地。由于污水处理厂选址关系到污水的收集、处理、排放、综合利用及对环境的保护,在综合考虑工业园现有的规划情况下,建设单位拟于建始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南侧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建始县长梁镇发展规划。
本项目位于建始县长梁镇兴安坝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性质为排水用地,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1.3.2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建成后可改善建始县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周边水体水质,项目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2022年 5月)、《2022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6月)、《2023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5月),建始县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等质量状况良好,满足相应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选址地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及其现状达标情况列入下表。
| 环境要素 | 环境质量目标 | 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
|---|---|---|---|
| 大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达标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达标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达标 |
| 生态 | 恩施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为79.85,生态环境状况为优(EI ≥75为优,55≤EI <75为良)。建始县(78.05),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优”。 | ||
| 土壤 | 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未见异常。 |
1.3.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来自于自来水厂,当地自来水厂能满足项目用水情况,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1.3.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鄂发改规划[2017]534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长江办[2022]7号)、《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9年9月29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15〕28号)。
项目不属于湖北省、恩施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恩施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中限制和禁止进行投资的项目,也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项目。
1.3.5 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根据2021年7月5日《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21] 5号),建始县长梁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2282230004),对比分析情况详见表2。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相符性分析 |
|---|---|---|
| 空间布局约束 | 1.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 2.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 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 3.思施州建始五宝树煤矿限制开采规划区煤矿依法有序关闭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 项目不占用天然林、公益林,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4.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处理设施出水处理出水浓度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5.长梁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 6.单元内限养区、适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不属于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 |
项目污水厂出水浓度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