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工程概述
1. 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及防渗工程等。
1.1 废气处理系统
项目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消石灰浆液)+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确保烟气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要求。
1.2 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MBR+NF+RO”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的补充水,实现厂内回用,减少外排。
1.3 噪声控制
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消声器、隔声罩及厂房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1.4 固体废物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飞灰、炉渣、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布袋、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等,均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5 防渗工程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别设计不同的防渗结构,防止污染物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593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1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及防渗工程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 序号 | 环保措施 | 投资金额(万元) |
|---|---|---|
| 1 | 废气处理系统 | 1200 |
| 2 | 废水处理系统 | 800 |
| 3 | 噪声控制 | 300 |
| 4 | 固体废物处理 | 400 |
| 5 | 防渗工程 | 231 |
3. 环保效益
3.1 环境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协同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市政污泥,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环保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2 社会效益
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将提升十堰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3 经济效益
虽然项目环保投资较大,但长期来看,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将产生稳定的经济收益。此外,环保工程的实施还将降低企业因环境污染而面临的罚款和赔偿风险,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