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万平方瓦楞箱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 项目概况
本报告针对年产5000万平方瓦楞箱建设项目,进行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2. 与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生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之列,为允许类;另外,项目生产所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3. 与区域“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3.1 生态保护红线对照分析
经对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鄂政发【2018】30号)、《孝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函【2021】46号),工程选址位于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龙宫支路与规划天井渠路交汇处,经查,该地块为工业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内。
3.2 环境质量底线对照分析
根据调查,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碧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不会对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制约影响。工程主要噪声设备均经有效减振、隔声处置,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固废均能妥善收集、暂存、处置,不会影响区域土壤环境。故本次环评认为其基本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3 资源利用上线对照分析
项目其运营期主要的经营活动损耗资源主要为油墨、水、电、天然气等,油墨外部采购、工程用电、天然气等采用市政电网,区域供电电网有富余能力保障本项目用电供应。综上,工程资源利用种类、数量区域均能有效保障,对区域资源总量影响较小。
3.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析
项目位于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龙宫支路与规划天井渠路交汇处,本次环评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孝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成果(2023年版)》进行评价,项目不属于该清单中所列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纳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
| 序号 | 要求 | 建设项目情况 |
|---|---|---|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项目不涉及码头和港口工程 |
| 2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 项目位于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不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 |
| 3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等情形 |
| 4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不涉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挖沙、采矿类情形 |
| 5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项目位于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
| 6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 | 项目不涉及排污口设置 |
| 7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 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 |
| 8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项目不涉及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
| 9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项目不涉及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项目 |
| 10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项目不涉及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
| 11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今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4. 与其他规划及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4.1 与《孝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业,位于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启龙路以南,属于孝南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不属孝南经济开发区规划禁止及限制入园项目,符合《孝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4.2 与《孝南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孝南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位于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孝南经济开发区南区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与本项目相符。
4.3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使用油墨为低VOCs 原料,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中相关要求。
4.4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使用低VOCs 原料,且实施有效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4.5 与《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
4.6 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且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总体产业要求,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
4.7 与《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且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的总体产业要求,符合《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
4.8 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含印刷工艺单元,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B 级要求建设,符合相关绩效标准和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