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液压油缸1600台/套、轴套1000台/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 废水
施工期间排放污水主要是民工生活污水和工地上冲洗车辆、地面产生的冲洗废水。项目生活设施依托项目附近居民点旱厕,用作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冲洗废水由于含有大量沙砾,对冲洗废水必须进行沉淀处理,使其中的沙砾沉淀后回用于冲洗、降尘。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具有暂时性,随施工期结束而终止。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建筑废水经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者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2 废气
工程施工过程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 土方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土石方产生扬尘;
- 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产生扬尘;
- 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的浓度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建设地区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本评价采用类比法对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扬尘情况进行分析。距施工场地不同距离处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值见下表。
| 距离(m) | 10 | 20 | 30 | 40 | 50 | 100 | 200 |
|---|---|---|---|---|---|---|---|
| 浓度(mg/m3) | 1.75 | 1.30 | 0.780 | 0.365 | 0.345 | 0.330 | 0.29 |
由上表可知: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工地下风向200m范围内,结合本项目特点拟采取如下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 建设工程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 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 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围挡(围挡高度可按2m设置)、喷淋(每个施工段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车辆经冲洗后方能进入市政道路。
- 运输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实行密闭车辆运输,并实行运输准运证和许可证制度,防止运输过程发生遗散或泄漏情况。
-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 对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苫盖。
- 加强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对环境影响严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管理制度要求,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 将整个施工期分成若干施工阶段,在每一阶段都应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1.3 噪声
施工期将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电锯、打磨机和焊机等,根据噪声衰减公式,部分机械噪声对声学敏感点的影响程度见下表。
| 施工机械噪声源强 | 与噪声源距离 | 测点距离(m ) | 噪声值(dB ) |
|---|---|---|---|
| 挖掘机 | 58 | 10m | 84.0 |
| 50m | 64.0 | ||
| 100m | 58.0 | ||
| 200m | 52.0 | ||
| 推土机 | 68 | 10m | 80.0 |
| 50m | 66.0 | ||
| 100m | 60.0 | ||
| 200m | 54.0 | ||
| 电锯 | 110 | 10m | 80.0 |
| 50m | 66.0 | ||
| 100m | 60.0 | ||
| 200m | 54.0 | ||
| 打磨机 | 110 | 10m | 80.0 |
| 50m | 66.0 | ||
| 100m | 60.0 | ||
| 200m | 54.0 | ||
| 焊机 | 90 | 10m | 70.0 |
| 50m | 56.0 | ||
| 100m | 50.0 | ||
| 200m | 44.0 |
从表中可看出,施工各阶段机械噪声在35m 处约为70dB(A),昼间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标准,在200m 处夜间才可基本达到施工场界噪声标准。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噪声昼间将对35m 范围内、夜间将对200m 范围内造成噪声污染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200m 范围均为磙山村居民点,建筑工程承包方在施工期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 在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
-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 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
- 将现场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 加强交通管理,保障施工车辆进出畅通,以避免由于运输作业影响当地交通秩序面产生的车辆鸣笛噪声污染;
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地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不会对周围噪声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7800m 2,废弃建筑材料按15kg/m 2(建筑面积)计,产生量约117t 。施工中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0.5kg/d 计,施工期平均每天40人,施工工期60天,则在施工期间员工生活垃圾最大排放量20kg/d ,则总排放量为1.2t ,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走,日产日清。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桶)里,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影响人群健康;建筑垃圾应遵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施工中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1.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5.1 施工期对水体的保护措施
钻孔作业禁止在洪水发生时进行开挖,弃土按照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外运处理,严禁将土方倒入河道。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机械油污污染水体。
1.5.2 施工对景观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建材、垃圾等不得随意堆放,应及时清运。对施工人员应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洒乱抛废弃物。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雨季,防止因雨水造成泥沙流失。
1.5.3 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砂石硬化的施工便道及停车场进行去砂石化,施工营地以及施工料场建构筑物移除,临时占地地面平整,开展临时占地植被的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
1.6 水土保持措施及建议
工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为道路地基施工和土石方临时堆放在雨季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堵塞附近的雨水管道,污染附近水体。
工程建设单位应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弃土的出路主要用于筑路、小区建设等。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弃土和建筑垃圾。项目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卫生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